在珠三角工作生活港澳居民可憑居住證申請子女入學

記者從近日舉行的廣東省教育廳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氣會上獲悉,今年起,符合條件的珠三角九市港澳居民可憑居住證,申請子女入學。

 

今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要研究賦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並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同等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權利。

 

廣東省教育廳副廳長王創説,為貫徹落實好規劃綱要,我們將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克服困難,推動來粵工作的港澳人士隨遷子女平等享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權利。

 

據介紹,預計2019年,廣東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仍將大幅增長,招生人數將較2018年增加16萬人以上,小學在校學生將凈增加50萬人左右,廣東目前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學位需求壓力。即便如此,廣東仍想方設法落實規劃綱要精神,安排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入學。

 

王創説,廣東將科學制定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政策,對港澳居民子女在灣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實行“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人士隨遷子女,可按當地制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入讀義務教育學校。廣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實際,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一市一策”原則,儘快制定或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相關政策。(新華社廣州電 記者鄭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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