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書記“1.2講話”特別注重“共同”的用語及其意涵

【編者按】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2019年1月2日紀念全國人大常委會《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大會上,發表題為《為實現民族偉大復興 推進祖國和平統一而共同奮鬥》的重要講話(以下簡稱“1.2講話”),海內外中華兒女産生強烈共鳴,普遍認為此為祖國和平統一繪製了“路線圖”。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劉結一,撰寫專文《做好新時代對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提出,習總書記的講話,在新中國即將迎來成立70週年的重要時間節點,在中華民族迎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偉大飛躍的新時代,在世介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大背景下發表,全面闡述我們立足新時代、在民族復興偉大征程中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重大政策主張,具有劃時代意義。劉結一主任強調,習總書記的這一重要講話,是指引新時代對臺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我們進一步堅定信心、繼續匯聚起包括台灣同胞在內全體中華兒女的磅薄力量,共同致力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完成祖國和平統一大業,具有重大指導意義和深遠影響。正是在習總書記“1.2講話”引領下,5月中旬、5月下旬、6月下旬,台灣“中華青雁和平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洪秀柱、台灣“新中華兒女學會”榮譽董事長郁慕明、台灣“兩岸和平發展論壇”榮譽顧問高金素梅、先後率領台灣各界人士代表團、台灣民意代表和少數民族代表團參訪大陸,與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進行對話協商,共同探討新形勢下兩岸關係的深入發展。6月15日至21日在福建廈門舉行的第十一屆海峽論壇——習總書記“1.2講話”引領下首場兩岸同胞大規模團聚活動,深刻而又生動地反映新形勢下兩岸同胞攜手同心,擴大交流合作、深化融合發展的大格局、大趨勢。為更好地深入學習貫徹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本網從今天起連續發表一組系列文章,主要就習總書記“1.2講話”中關於強調兩岸“共同”的論述這一突出特點,進行系統解説。 

 

習總書記“1.2講話”的突出特點——強調“共同”系列談之一:

 

習總書記“1.2講話”特別注重“共同”的用語及其意涵

 

習總書記“1.2講話”,題目“為實現民族偉大復興、推進祖國和平統一而共同奮鬥”,為全文開宗明義,即強調兩岸“共同”奮鬥;通篇文字,處處可見特別注重“共同”的關鍵用語,注重“共同”的深刻意涵。

 

從講話主要用語看,文中直接寫上“共同”一詞18處,寫有類似“共同”之意的詞(同屬、共擔、共謀、攜手、同心、共圓、共享、分享、融合、契合、合作、共議、共識、共護、共通、聯通、互通、認同、同根同源、同文同種、和衷共濟、共創等)20多個、80多處;文中總結70年來對臺工作五個部分的表述,都用到“共同”一詞或含有“共同”之意的詞(共同願望、共同努力、共同致力、合作、共贏);文中提出新時代五大主張的標題,3個標題中用到含有共同之意的詞(攜手推動、融合發展、心靈契合)。

 

從講話核心內容看,五大主張都強調了“共同”的意涵。

 

第一條“攜手推動民族復興,實現和平統一目標”——明確提出,兩岸中國人應該“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撫平歷史創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要兩岸同胞共同推動,靠兩岸同胞共同維護,由兩岸同胞共同分享”;兩岸同胞要“攜手同心,共圓中國夢,共擔民族復興的責任,共享民族復興的榮耀”。

 

第二條“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明確提出,兩岸同胞是“一家人”,兩岸的事是兩岸同胞“家裏的事”,當然也應該由“家裏人商量著辦”;和平統一,是“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兩岸各政黨、各界別推舉代表性人士,“就兩岸關係和民族未來開展廣泛深入的民主協商”。

 

第三條“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維護和平統一前景”——明確提出,廣大台灣同胞“不分黨派、不分宗教、不分階層、不分軍民、不分地域”,都要認清“台獨”只會給台灣帶來深重禍害,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共同追求和平統一的光明前景”;兩岸同胞要“共謀和平、共護和平、共享和平”。

 

第四條“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明確提出,兩岸同胞“血脈相連”;兩岸同胞要“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壯大中華民族經濟”;兩岸要“應通盡通”,提升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互通”,要推動兩岸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合作”,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享”。

 

第五條“實現同胞心靈契合、增進和平統一認同”——明確提出,兩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種”,要“共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兩岸同胞要“交流互鑒、對話包容”“推己及人、將心比心”,以“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達到“心靈契合”;兩岸青年要“勇擔重任、團結友愛、攜手打拼”;兩岸中國人要“精誠團結,攜手同心”,為同胞謀福祉,為民族創未來!

 

縱觀講話全文,論述台灣問題的産生、演變、解決都“同近代以來中華民族命運休戚相關”,關於“共同”的用語及其意涵貫穿始終——

 

台灣1895年“被外族侵佔”,是因為包括台灣在內的整個中國自鴉片戰爭被西方列強入侵後,逐步陷入“山河破碎”的境地,這是“共同的民族悲劇”;

 

台灣1945年擺脫殖民統治,是因為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眾志成城、浴血奮戰,最終取得抗日戰爭的全面勝利,這是“共同的鬥爭成果”;

 

臺海兩岸關係1979年以來從緊張對峙走向緩和改善、進而走上和平發展道路,是因為自全國人大常委會《告台灣同胞書》宣佈和平統一大政方針後,大陸同胞“團結台灣同胞”一道不斷擴大交流往來,這是“共同努力的功效”;

 

新時代解決台灣問題五大政策主張的提出,是因為包括中國統一在內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面臨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兩岸同胞共有的“中國夢”當由兩岸同胞攜手共圓,這是“共同奮鬥的需要”;

 

“歷史不能選擇,現在可以把握,未來可以開創!”包括台灣在內整個中國的未來,要由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所有中國人共同開創,這更是“共同願景的召喚”!(作者:羅華慶)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