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連載:和平發展、“融合發展”與和平統一、“民族復興”(一)

系列連載:和平發展、“融合發展”與和平統一、“民族復興”(一)

 

進入21世紀10多年後,世界存在局部地區衝突甚至戰亂的同時,呈現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時代主題;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快速發展的同時,和平統一大業的基礎更加雄厚;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繼續推進的同時,面對台灣局勢變化帶來“台獨”分裂勢力的破壞。中共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以兩岸共圓中國夢相號召,突出強調“兩岸命運共同體”、兩岸同胞“心靈契合”、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系統提出“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推進祖國和平統一而共同奮鬥”的五項政策主張,全方位繪製兩岸關係由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的“路線圖”。

 

一、將民族復興與國家統一、台灣前途相結合,呼籲兩岸同胞共圓中國夢

 

2012年11月29日,新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帶領政治局常委參觀《復興之路》展覽,首次正式提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此後,習總書記談論台灣問題,進一步將“民族復興”與“國家統一”“台灣前途”相結合深入闡述。

 

(一)提出完成祖國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歷史必然”“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前者是重申已有的主張,以“歷史必然”揭示時代趨勢;後者是提出新的論述,以“必然要求”提出時代使命。兩者有機統一、相輔相成——實現“兩個一百年”藍圖和民族復興中國夢的進程,既要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又為祖國統一大業積蓄力量、創造條件;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的作為,既要服從於、又能服務於實現“兩個一百年”藍圖和民族復興中國夢。

 

民族復興需要全民族眾志成城,這決定了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整個中華民族定要攜手同心,決定了中國版圖內尚未統一的臺海兩岸定要“統為一體”。這是基於中華民族近代以來“苦難與輝煌”的歷史際遇,從民族根本利益、戰略利益的高度提出國家統一;基於現今所處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有希望、有條件、有能力、有信心的新時代,從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要性、可能性提出國家統一。這樣,“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即把握歷史趨勢、代表人民意願,為對臺工作明確提出了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新時代主題。

 

(二)提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民族復興的內在聯繫

 

2008年5月後的8年,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取得豐碩成果,但兩岸間原有的、新産生的各種問題仍待解決。2016年民進黨在台灣再次執政後,拒不接受“九二共識”,極力推行“去中國化”,更使兩岸關係應有的政治基礎受到破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受到挑戰。 

 

針對2014年台灣發生“反服貿協議風波”對兩岸關係造成的影響,習近平總書記表示,我們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方針政策不會改變,促進兩岸交流合作、互利共贏的務實舉措不會放棄,團結台灣同胞共同奮鬥的真誠熱情不會減弱,制止“台獨”分裂圖謀的堅強意志不會動搖。針對2016年台灣新一波政黨輪替,習近平指出,我們對臺大政方針是明確的、一貫的,“不會因台灣政局變化而改變”。針對民進黨再次執政後的種種倒行逆施、台灣各界要求當局改弦易轍的強烈呼聲,習近平在中共十九大報告中強調:“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持‘九二共識’,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和文化往來,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反對一切分裂國家的活動,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中共十九大將新時代對臺工作的主要任務明文定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 這樣,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民族復興緊密相聯。

 

面對新情況、新挑戰、新探索,習近平系列對臺論述進一步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由來、實踐、趨勢,特別是與和平統一、民族復興的內在聯繫作了系統論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兩岸同胞順應歷史潮流的共同選擇”,是“兩岸同胞的共同追求”,是“維護兩岸和平、促進共同發展、走向民族復興、造福兩岸同胞的正確道路”,也是“通向和平統一的光明大道”,“兩岸共享其利、同受其惠”;“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局穩定,經得起風浪考驗”,兩岸同胞要“總結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經驗,精心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兩岸同胞對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充滿期待”,我們“不應讓他們失望”,我們“將毫不動搖堅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正確道路,堅持造福兩岸同胞的政策舉措,努力推動兩岸關係不斷取得新進展”,努力“構建穩定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框架”。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即為兩岸和平統一歷史鋪墊;兩岸和平統一即為中華民族復興“應有之義”。習近平直截了當指明,“兩岸同胞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就是在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貢獻。”這樣,中國政府立足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妥善應對台灣局勢變化,因情制宜、克難前行,特別是主動採取一些重大舉措(如對台灣地區居民往來大陸免簽注手續並實行卡式臺胞證、制發台灣居民居住證、取消台灣居民就業許可證、發佈由國家發改委和國臺辦牽頭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條)和近30個省區市實施方案等),持續推動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三)提出兩岸共謀民族復興、共赴國家統一、共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是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的重大戰略思想,是全國各族人民群策群力的奮鬥目標,是海內外中華兒女同心同德的精神旗幟。習近平指出,中國夢與台灣的前途息息相關,“中國夢是兩岸共同的夢,需要大家一起來圓夢”,兩岸同胞都是“民族復興的參與者、推動者、獲益者”,要不分黨派,不分階層,不分宗教,不分地域,攜手同心、相互扶持,“讓我們共同的中國夢早日成真”。這樣環環相扣遞進論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中國夢,兩岸同胞同為中華民族、中國人,兩岸中國人歷史榮辱與共、前途夢想相連,兩岸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聯繫密切、共同面對民族復興百年夢想的歷史機遇,兩岸共同的民族復興中國夢要兩岸同胞共同來圓,兩岸同胞應該並且能夠協力共圓中國夢。

 

中國夢即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民族復興自當包括國家統一,國家統一最利於民族復興的是和平統一,兩岸和平統一的正確道路是首先經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這樣,兩岸同胞共圓中國夢、共謀民族復興,必當共赴國家統一,而現階段最實際可為的身體力行即“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習近平明確表示,“歡迎更多台灣同胞參與到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行列中來,大家一起努力,出主意、想辦法,凝聚更多智慧和力量,鞏固和擴大兩岸關係發展成果,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為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因此,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應該成為兩岸關係的主旋律,成為兩岸中華兒女的共同使命。

 

習近平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中,所提五大政策主張的第一條,即“攜手推動民族復興,實現和平統一目標”,面向“都是中華民族一份子”的“廣大台灣同胞”呼籲,“要做堂堂正正的中國人,認真思考台灣在民族復興中的地位和作用,把促進國家完全統一、共謀民族偉大復興作為無上光榮的事業”;進而指出,“兩岸同胞要攜手同心,共圓中國夢,共擔民族復興的責任,共享民族復興的榮耀。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産生,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終結!”

 

習近平關於“兩岸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理念,依據海峽兩岸同宗同文的歷史淵源,揭示兩岸同胞共興共榮的前途命運,感人肺腑、催人奮進,勢將引導兩岸同胞順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代潮流,高舉“中國夢”旗幟,形成億萬之眾圓夢大軍,為“夢想成真”同心攜手並肩前行。(羅華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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