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限塑法律生效 零售場所不再免費提供塑膠袋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9-11-19 09:24:00 | 來源: 新華網 |
澳門特區法律《限制提供塑膠袋》18日起正式生效,法律明確除兩種豁免情況外,商戶在零售行為中須對每個塑膠袋收取1澳門元費用,不得免費提供。
這兩種豁免情況包括未事先包裝的食品或藥品,或機場特定區域出售的商品。
在法律生效前,澳門特區政府環境保護局持續進行廣泛的普法宣傳,包括到不同區域進行落區宣傳,舉辦面向政府部門、業界和民眾的介紹會,到多個學校舉行以減塑為主題的講座,與旅遊局等部門在各出入境口岸和旅遊熱點地區向遊客宣傳等。
特區政府希望,通過實施法律營造社會上的減塑氛圍,法律的重點並非收費或處罰,而是希望減少塑膠袋的濫用,呼籲市民減少使用塑膠袋並自備購物袋,商戶在有需要時建議只提供合適數量和尺寸的塑膠袋,共同實踐減塑行為。
今年8月,澳門特區立法會細則性通過《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法案規定除少數特定商品和購物場所外,所有零售行為中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違者每個塑膠袋罰款1000澳門元。(新華社澳門電 記者郭鑫)
標簽:
新聞推薦
- 習近平強調 進一步形成大保護大開放高品質發展新格局 奮力譜寫西部大開發新篇章2024-04-24
- 中國航天日丨“嫦娥”攬月記2024-04-24
- 2024年聯合國中文日暨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第四屆海外影像節成功舉辦2024-04-24
- 葉光富、李聰、李廣蘇 神十八航天員乘組確定!2024-04-24
- 商務部相關負責人談中葡論壇第六屆部長級會議成果2024-04-24
- 美國炒作“中國電動汽車威脅論”分幾步?揭開事實真相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