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5月1日起施行

央視網消息:記者從正在召開的北京市兩會(17日閉幕)上了解到,修改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在5月1日實施。為配合《條例》的實施,《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行動方案》以及四個實施辦法已經印發。

 

據了解,配合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5月1日正式落地實施,為做好前期準備工作,以及《條例》實施的具體辦法和細節,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行動方案》《北京市黨政機關社會單位垃圾分類實施辦法》《北京市居住小區垃圾分類實施辦法》《北京市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實施辦法》《北京市生活垃圾減量實施辦法》,共一個行動方案四個配套實施辦法已經印發。明確了62項工作任務、職責分工和時間節點。 其中,黨政機關、社會單位將進行強制分類。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明確了北京分類垃圾定義為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四類;個人不按照規定分類投放垃圾將面臨200元罰款;單位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且拒不改正的,將獲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等多項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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