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港澳臺化粧品將標注“國粧”字號

5月1日起港澳臺化粧品將標注“國粧”字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了《化粧品註冊備案管理辦法》。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化粧品註冊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5月1日起,港澳臺化粧品備案需標“國粧”字號。

 

據悉,為了規範化粧品註冊和備案行為,保證化粧品品質安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指定該《辦法》。在《辦法》第六章“附則”部分提及,化粧品最後一道接觸內容物的工序在境內完成的為國産産品,在境外完成的為進口産品,在中國台灣、香港和澳門地區完成的參照進口産品管理。

 

不過,在備案編號規則部分,中國台灣、香港、澳門産品需標注“國粧”字號,普通化粧品備案需標注“國粧網備制字”,特殊化粧品需標注“國粧特製字”。(中國台灣網1月14日訊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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