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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款证明申请须知ABC(2021)5029-1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合同涉及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管辖等内容的条款。请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或您对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需要说明,请咨询经办行,或拨打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

  柜面签约客户:您在业务凭证上签字即表明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已依法向您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应您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您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本协议自客户和中国农业银行在业务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掌上银行和网上银行签约客户: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您勾选本协议并进行后续点击“已阅读”,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个人存款证明包括非冻结资金存款证明和冻结资金存款证明两项业务,申请人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其中一项或两项。

  一、非冻结资金存款证明

  1.1非冻结资金存款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在某一时间点在中国农业银行所拥有的金融资产,该证明的开具不需要冻结申请人的金融资产。

  1.2申请人可多次打印同一笔非冻结金融资产的存款证明。

  二、冻结资金存款证明

  2.1冻结资金存款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在某一时间段在中国农业银行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存款证明的存续期间(申请日到存款证明的到期日),中国农业银行会冻结申请人指定的金融资产。从申请日到存款证明到期日,申请人将不能使用该金融资产。

  2.2申请人知悉并同意,自中国农业银行为申请人的金融资产开具《个人存款证明》之日起,至存款证明的到期日止,申请人的相关金融资产不得交易或办理质押等。

  2.3申请人知悉并同意,存款证明的存续期间,纳入证明范围的理财产品不能赎回;证明期间内,如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其款项转入对应的个人结算账户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中国农业银行将继续冻结止付该款项,直至存款证明的存续期满。

  2.4存款证明到期后的T+1日,冻结金融资产将自动解除冻结。

  2.5在存款证明的到期日前,申请人可多次打印同一笔冻结金融资产的存款证明。

  2.6.申请人申请提前解除冻结的,应返还全部《个人存款证明》凭证,并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的要求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2.7《个人存款证明》不能挂失,不得转让、用作担保,不得作为支取相关金融资产的凭证或其他非申请用途。

  三、费用和增值税

  申请人同意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的标准支付有关费用。中国农业银行的服务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和调整,并在营业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中国农业银行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调整的服务价格收取费用。中国农业银行因增值税等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而调整服务价格的,不受本条前述内容约束。

  中国农业银行向客户收取的符合国家税务征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事项的款项中均已包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务管理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中国农业银行将相应调整相关的税率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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