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22-06-17 11:25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一、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2022年上半年水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汉江白鹤嘴断面水质达到II类,通顺河黄陵大桥断面水质保持III湖、官莲湖水质提升到类,金鸡赛、张家大湖、王家涉水质为V类,其它湖泊水质稳定在IV类,无新增劣V类湖泊1-5水环境质量考核情况暂未发布,根据市环委办《20221-4月全市水污染防治红黄旗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我区1-4月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水环境质量考核得满分,纳入考核的水体水质全部达到水质考核目标。水环境质量综合评分99.6,排名新城区第二名;二是蔡甸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制定了2021年度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上报市局。组织开展汉江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巡查5次,并按要求每季度报送巡查结果;三是按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具体清单,报送河流排口溯源整治清单、河流排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报送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清单,更新“一口一策”整治清单;四是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我局对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及自查报告,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对照问题清单,编制实施了《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2022年上半年空气质量改善

一是今年1-5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3%,同比增长1.9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增长5.6个百分点。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 同比下降17.1个百分点。臭氧超标天数为1,相比2021年同期增加1天。经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沟通,市级空气质量改善考核目标暂未下达,考核办法也未下发。目前我区1-5月空气优良率91.3%,同比增加1.9%,暂列全市第一。二是加强考核机制,修订并发布《蔡甸区2022年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露天秸秆禁烧和大气污染问题整改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按月度对街乡(开发区)进行考核排位;三是组织召开秸秆禁烧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全区秸秆禁烧工作;四是加强对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的督查督办,截至目前,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督办通知96件,问题总数185个;五是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编制完成区碳达峰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式报告正在形成中。实施碳达峰行动计划,拟配合中法生态城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的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申报活动。

二、土壤污染防治

开展了2021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试算工作,经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我区“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地块名单”中地块及其点位自2021年均未再开发利用为“一住两公”地块,我区上半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

三、农村环境整治

农村综合治理工作正按照计划开展,3月底已完成我区20个行政村综合治理项目申报工作,5月制定并实施了《2022年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目前各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和村“两委”会,确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事项,后续整治工作将有序开展。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

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达到75%,正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设施验收、移交、运营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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