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2023-04-26 10:20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更新报送年度清单;二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季度100%稳定达标;三是加强水环境问题督查督办,一季度共发出水污染防治工作预警函23份,督办整改通知单26份,回复整改率42%。一季度通顺河黄陵大桥断面(国考断面)第水质为类,通顺河黄陵大桥断面、江汉白鹤嘴断面(跨界断面)1-2月均达到考核要求,后官湖(天鹅湖)断面(省控断面)水质为类,水质未达到优良。全区28个湖泊,3月水质达到类2个,类24个,类2个,无劣类湖泊。全区13条河流及3条干渠,3月水质达到类1(汉江),类3V类4,劣V类8

二、空气质量改善

一是修订并实施《蔡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启动我区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源清单修订工作;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区重点企业绩效分级培训动员大会,有序推动我区2023年重点行业企业绩效提级工作;三是强化大气污染问题督查督办,截至3月底,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督办通知39件,问题总数5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积极谋划2023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统筹开展年度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五是完成1家工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登记备案工作。截至3月底,我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8,同比上升(变差)16.1%,空气质量优良率72.1%,同比下降13.9%;PM10PM2.5NO2平均浓度分别为90、56、3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上升28.6%、19.1%、9.1%,优良天数同比减少12天。受外地污染传输及气象条件影响,所有指标较去年同期虽有不同程度上涨,但均好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生态环境满意度

蔡甸区20192021年通过第三方问卷调查,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分别为88.86%88.90%91.6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分别为87.13%88.60%90.50%。基于蔡甸区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排名位于全市靠前的实际,且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和参与度的调查和测评工作尚在开展中,经测算预估,2022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和参与度可达到80%及以上的考核要求。

四、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一是针对市有关部门反馈的2022年新收获粮食安全监测信息,组织对涉及不合格粮食样品来源的土壤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排查,自查报告已上报市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蔡甸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和《蔡甸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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