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蔡甸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3-35889 | 发文日期 | 2023-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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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蔡政办〔2023〕9号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蔡甸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蔡甸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84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2〕36号)要求,为稳步推进我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武发〔2021〕23号)要求,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统筹推进、切实可行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建立职责任务清晰、制度体系完备、机制运转高效、综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二、实施范围
区司法局统筹协调,在本区范围内同步开展区、街道(含中法生态城管委会、蔡经开管委会〈奓山街道〉、消泗乡,下同)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三、任务措施
(一)明确协调监督工作职责
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三定”要求,研究确定、细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列出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履职方式和工作责任。
(二)规范协调监督工作内容
1.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监督。主要监督行政执法部门职责履行、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行政执法决定执行、行政复议诉讼应对情况等。
2.行政执法主体监督。主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主体资格。
3.行政执法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监督。主要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两法衔接”等相关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4.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监督。推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行政审批、监管、处罚等执法行为之间相互衔接机制,以及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赋权部门之间的案件移送、协作机制等。
5.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主要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发布、备案、实施、评估等全过程监管情况。
6.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行为质效。
(三)创新协调监督工作方式
1.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通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分析、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移送等制度,采取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等方式方法,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在全区范围内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2.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编制行政执法指引,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总结执法经验,指导行政执法工作。
3.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通过组织年度执法检查、部门与街道之间交叉评查、聘请第三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日常检查工作。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群众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组织专项督查、个案督办,对严重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侵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依法处理。
4.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机制。探索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协调监督机制。按照省、市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的规定,探索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依纪依法将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机制。
5.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结果应用。提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在法治建设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中的运用,并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大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1.完善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涉及具体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提请区委编办专项研究办理。
2.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队伍建设。各单位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配齐配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人员力量,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
(五)着力推进信息化应用
1.全面推动统一执法平台运用。大力推进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手机端APP及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的运用,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提高执法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2.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制度。大力推动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的使用,全面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强化执法协调监督保障
全力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所需机构、人员、信息系统、装备等措施,相关建设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切实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有序运行提供有力配套保障。
四、工作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2023年12月)
完成方案制定,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切实做好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相关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4月)
由区司法局和各单位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工作落地见效。2024年4月底前,由区司法局组织自查、抽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5月—6月)
认真查摆短板不足,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整改,全面客观评估建设成效,整理相关工作台帐,形成工作成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司法局牵头,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各行政执法单位、街道组成的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司法局办公,负责工作专班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工作专班及时提请区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二)周密部署实施。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结合起来,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准确把握体系建设工作原则和任务要求,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以清单的形式,切实把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努力打造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法治化改革工作成果。
(三)强化结果运用。积极稳妥推进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深入挖掘、积极宣传好做法、新成效,认真梳理行政执法反面典型案例。对体系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评先评优中给予加分或者优先推荐;对任务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做好评估总结。工作专班要积极争取市司法局的指导与支持,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学习交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提出全面加强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报区人民政府。
附件:1.蔡甸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蔡甸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
蔡甸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负责人:陈文杰 区司法局局长
成 员:谢方祥 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吴 菡 区委编办副主任
孙 军 区发展和改革局四级调研员
刘银桥 区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叶 明 区科技和经信局四级调研员
彭红专 区民宗局副局长
刘建平 区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王 伟 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 骏 区人社局副局长
乔才峰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卫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 勇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徐文斌 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郑立海 区水务和湖泊局副局长
张凤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吕 彬 区商务局总经济师
钟 翔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俞三江 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总师
袁伟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夏胜伟 区审计局副局长
余 飞 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高 飞 区统计局副局长
秦明霞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 涛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伯仲 区园林和林业局四级调研员
肖小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建军 区税务局副局长
刘 彬 中法生态城管委会社发处四级调研员
王 军 蔡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毛 鸣 蔡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孔 明 侏儒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许 敏 张湾街道纪工委书记
文 侠 永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冠 大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学勇 索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自力 玉贤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郭 旭 桐湖党工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吴 云 消泗乡党委副书记
附件2
蔡甸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一、明确协调监督职责 | 1.成立蔡甸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专班。 | 2023年12月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部门 各街道 |
| 2023年12月 | 区司法局 区委编办 | |
二、规范协调监督工作内容 | 3.规范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监督,监督行政执法部门职责履行、执法裁量权行使、执法决定执行、行政复议诉讼应对等情况。 | 2023年12月 | 区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部门 各街道 |
4.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监督,提请本级政府发布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 2023年12月 | 区司法局 | |
| 2024年1月 | 区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部门 各街道 | |
| 2024年1月 | 区司法局 赋权部门及街道 | |
| 2024年1月 | 区司法局 各相关部门 | |
| 2024年1月 | 区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部门 各街道 | |
三、创新协调监督工作方式 | 9.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强化事前监督,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流程;强化事中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强化事后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工作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执法人员管理、违纪违法移送等制度。 | 2024年2月 | 区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部门 各街道 |
10.审慎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动监督方式,探索“一府两院”协作机制。审慎推进与相关部门开展协作监督。 | 2024年2月 | 区司法局 区法院 区检察院 | |
| 2024年3月 | 区司法局 | |
| 2024年3月 | 区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部门 各街道 | |
四、大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 13.研究完善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设置。 | 2024年1月 |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
14.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 | 2024年1月 |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 |
五、着力推进信息化应用 | 15.推动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手机端APP及街道综台行政执法平台在全区的应用。 | 2024年4月 | 区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部门 各街道 |
| 2024年4月 | 区司法局 各相关部门 | |
六、强化执法协调监督保障 | 17.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所需机构、人员、信息系统、装备等保障措施。 | 2023年12月 | 区委编办 区财政局 区司法局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