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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类(共5条)

日期:2023-12-28

1.固产业链合作体系。围绕工业企业33条重点产业链,制定“大企业产品需求清单”和“中小企业产品(服务)供给清单”,围绕汽车芯片等紧缺材料,针对性召开行业协调会、企业供需对接会,促进信息联通、订单共享、产能对接、高效协作。

政策依据:《关于分解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綦发改〔202133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咨询电话:区经济信息委:023-48662929

2.着力缓解用“箱”困难。加快推进集装箱共享调拨体系建设,探索推广海运、铁路集装箱互认,联动沿线设置集装箱还箱点,改善用“箱”循环。争取国铁集团班列开行和用“箱”支持,探索开展集装箱“拼箱”、冷链库箱进口、高铁货运等业务。

政策依据:《关于分解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綦发改〔202133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咨询电话:区商务委:023-61280326、023-61280327

3.进通关便利。支持企业自主选择进出口货物申报模式,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措施,保障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快速通关。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去”。

政策依据:《关于分解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綦发改〔202133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咨询电话:区商务委:023-61280326

4.优化快捷通关。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给予快速通关保障。对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试点实施“先声明后验证”便利化措施。对涉及CCC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推广实施采信便利化措施。

政策依据:《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綦发改〔202125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咨询电话:区商务委:023-61280326

5.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严格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消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支持构建全市城乡冷链物流体系,逐步提升我市铁路货运分担比例,强化水运物流服务能力。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全面取消不合规收费。

政策依据:《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綦发改〔202125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

咨询电话:区交通局:023-48671590;区商务委:023-61280327;区发展改革委:023-4867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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