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東湖實行嚴格分區保護

2019-06-24 09:55:05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陳晨

  人民日報訊:近日新修訂的《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條例》規定,在東湖水域範圍內,明確禁止排放生産廢水、生活污水,並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全覆蓋;禁止建設除改善修復水環境、生態保護、道路交通、景觀等公共設施之外的建(構)築物;禁止經營性養殖,禁止放養、種植對水體品質、水域生態環境有害的水生動植物。

  東湖是我國最大的城中湖之一。目前,東湖近50%水域達到Ⅱ類水質,達到40多年來最好水準。

  此次修訂的條例,對東湖風景區實行更加嚴格的分級分區保護,磨山六峰等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建設索道、纜車、酒店等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設施或者建築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風景區內擅自採挖、砍伐林木或者獵捕野生動物、捕撈水生動植物,不得在風景區內違法審批、違法建設村(居)民住宅。(記者 范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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