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十二時辰》編劇是誰 不署姓名太不正常?

2019-07-19 08:58:01|來源:北京日報|編輯:武若曦

  最近最火的劇莫過於《長安十二時辰》。然而,卻沒有人知道《長安十二時辰》的編劇究竟是誰,因為《長安十二時辰》並沒有給編劇個人署名,而是挂了一個工作室的名字——爪子工作室。事實上,編劇簽約工作室的情況在業內很常見,但影視作品直接以工作室署名而非編劇署名的,卻非常罕見。

  《長安十二時辰》的開頭幾集非常抓人,快節奏的劇情和鮮明的人物是這部零宣傳的作品迅速被觀眾認可的原因。而這背後編劇的付出功不可沒。導演曹盾在採訪中曾表示,第一集劇本創作非常艱難,“44分鐘的劇情,編劇愣是寫了四個月,苦熬了23個版本出來。”不過,該劇播出近半,“爪子工作室”卻一直沒有露面,觀眾想誇編劇都不知道誇誰。

  根據公開信息,“爪子工作室”早在2016年8月就已經註冊,工作室全名為“新沂爪子影視工作室”,法定代表人為編劇田妍娟,註冊資金為1萬元。值得一提的是,田妍娟是電視劇《海上牧雲記》的編劇之一,而《海上牧雲記》和《長安十二時辰》的導演同為曹盾。有知情人士透露,《長安十二時辰》的編劇為曹盾導演的御用編劇。

  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爪子工作室”只有田妍娟一人,《長安十二時辰》是田妍娟一人編劇完成,那無論是署名“田妍娟”還是“爪子工作室”,都沒有問題,即便放棄署名都是編劇應有的權利;但如果“爪子工作室”不是一個編劇,而是一群編劇,那這樣的署名就不太正常了,可能剝奪了其他編劇的署名權。

  一般來説,編劇是否署名以及署名順序,編劇所簽約的合同裏,都會有明確規定。中國電視劇編劇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編劇余飛表示,一般影視作品的編劇署名為個人名字,但如果合同約定署名為工作室,也並非不可以。到目前為止,《長安十二時辰》編劇署名為“爪子工作室”,並沒有編劇出來反駁,説明這樣的署名方式,應該是符合合同約定。

  事實上,近些年因為編劇署名的問題,引發的糾紛非常多。2007年,電視劇《風箏》的編劇署名問題引發各方關注。起因是一張沒有編劇署名的《風箏》海報,編劇肖錨指出此劇出品方剝奪了他的署名權。出品方則表示,他們是按編劇合同條款執行的,片頭編劇署名“林麗”的就是肖錨的太太。而肖錨否認林麗是自己的太太。近期《法醫秦明2:清道夫》的編劇署名風波依然沒有平息,這部一共20集的作品署名7個編劇。編劇張燦燦稱自己為《法醫秦明2:清道夫》創作了5集劇本,不僅被惡意拖欠稿費、索要回扣,連編劇署名權都被剝奪。

  在余飛看來,編劇侵權事件頻發,更多折射出的是行業規範的問題。他舉例,很多製片方與編劇簽訂的合同都只説明瞭署名,但並未對創作內容在成片中的比例做出詳細規定,比如一個40集的電視劇,一位編劇創作了2集,另一個編劇創作了38集,如果兩位編劇並列署名的話顯然是不公平的,這就要求製片方應將編劇創作的內容在成片中達到一定比例才能署名寫進合同。  本報記者 徐顥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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