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十論

2019-12-04 19:39:19|來源:新華網|編輯:靳松

  【編前語】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概括起來有十個方面的重要內容。習近平指出,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必須長期堅持、不斷豐富發展。在第六個國家憲法日之際,新華社《學習進行時》為您梳理。

  1.堅持加強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全面依法治國決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而是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準,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必須堅持實現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通過法定程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確保全面依法治國正確方向。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2.堅持人民主體地位

  法治建設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必須牢牢把握社會公平正義這一法治價值追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體地位,也保證了人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這是我們的制度優勢,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區別於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

  ——2014年10月23日,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3.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走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決不能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決不能走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子。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在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問題上,必須向全社會釋放正確而明確的信號,指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統一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認識和行動。

  ——2014年10月20日,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説明

  4.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必須抓住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個總抓手,努力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不斷開創全面依法治國新局面。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

  ——2014年10月20日,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説明

  5.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是一個有機整體,關鍵在於黨要堅持依法執政、各級政府要堅持依法行政。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三者各有側重、相輔相成,法治國家是法治建設的目標,法治政府是建設法治國家的主體,法治社會是構築法治國家的基礎。要善於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準。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們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引領和規範作用。

  ——2014年10月20日,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關於中央政治局工作的報告

  6.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

  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必須以憲法法律為行為準則,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

  ——2014年12月3日,在首個國家憲法日之際作出重要指示

  7.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解決好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必須堅定不移推進法治領域改革。要緊緊抓住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完善立法體制,提高立法品質。要推進嚴格執法,理順執法體制,完善行政執法程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要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制度安排。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束之高閣,或者實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無濟於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應該是保證法律嚴格實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2014年10月20日,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説明

  8.堅持處理好全面依法治國的辯證關係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正確處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的關係。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改革與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要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實現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要發揮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的互補性作用,確保黨既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又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從嚴治黨。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的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佈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3個“全面”的關係,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9.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著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提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準。要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努力培養造就一大批高素質法治人才及後備力量。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各級黨政機關和每一位領導幹部、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要增強法治觀念、法律意識,堅持有法必依,善於運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讓人民群眾在日常生産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2015年3月8日,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廣西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

  10.堅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

  領導幹部具體行使黨的執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監察權、司法權,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領導幹部必須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紀守法、捍衛法治,厲行法治、依法辦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以實際行動帶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帶動全黨全國一起努力,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上不斷見到新成效。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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