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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只退款、不退貨,月賺3萬!這個“職業吃貨”被淘寶起訴!但更惡劣的還有……

2019-12-14 09:15:48|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央視新聞客戶端|編輯:楊磊

  説到“吃貨”這個詞,很多人都跟吃挂上鉤,但“職業吃貨”跟吃關係不大。

  它指的是在網絡購物時僅退款不退貨的群體,他們往往大量購買商品,到貨之後申請直接退款不退貨。

  湖南永州安東縣的一個“職業吃貨”最近就攤上事兒了。

  “職業吃貨”靠退款一月賺32000元

△央視財經《正點財經》欄目視頻

  2018年6月,湖南永州安東縣的這位“職業吃貨”在淘寶網的一家店舖下單了一雙涼鞋,收到貨物之後,她以收到的貨物與商家描述的品牌不同為由,申請7天無理由僅退款不退貨。在這家商店的頁面上,可以看到這雙涼鞋的品牌填寫的是007。

  阿裡巴巴集團高級安全專家 張良:他可能賣很多品牌,他一時偷個懶,想想每一個都填太複雜,那我就選個其它。

  正是抓住了商家這個疏漏,這位“職業吃貨”在2018年6月7日到7月5日,利用兩個賬號總共下單了633筆,申請僅退款不退貨624筆,退款成功612筆,金額3.2萬餘元。之所以退款成功率如此之高,是因為商家害怕買家的投訴。

  阿裡巴巴集團高級安全專家 張良:如果你不給我退錢,我將要求平臺給你扣分,下架産品。對於商家而言,如果今天被扣分或者下架一個他苦心經營的爆款,損失是慘重的,可能導致這家店舖直接就毀滅了。

  2018年7月6日,淘寶網對這位“職業吃貨”的兩個賬號進行了下單凍結,並於去年11月正式起訴這位“職業吃貨”。 

  阿裡巴巴集團高級法務專家 張譯文:我們的邏輯是,這個行為本身傷害了賣家,也傷害了整個平臺的經營管理秩序,最終我們是以消費者侵犯了平臺的經營管理秩序為由,引用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起訴了這位消費者。

  今年7月22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本案進行了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並於今年9月5日判決被告周某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元,賠償原告律師費1萬元,賠償案件受理費50元。 

  職業索賠行為頻發 電商呼籲法律跟進

△央視財經《正點財經》欄目視頻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像周某這樣的“職業吃貨”並不是個例。最近兩年,類似的事情頻頻出現。

  2017年3月,一個由7名“90後”組成的“職業差評師”團夥,利用“組團”差評要挾賣家的方法敲詐勒索了多名經營電腦配件的商家。去年5月份,深圳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這7人7個月至2年不等的刑期。

  2018年開始,福建90後陳某在各大網購平臺上不斷“物色”合適的商家,一旦匹配到商家的頁面上存在“純天然”“最”等商品描述,就以商品虛假宣傳、存在違反廣告法極限詞規定為由,對商家進行投訴來敲詐勒索。今年4月份,福建省龍岩市新羅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高艷東:對於這些新出現的違法犯罪方式,法律要積極完善跟進,社會各界也要積極參與網絡空間的綜合治理。

  高艷東分析,最近幾年出現的這些職業索賠的違法行為呈現低年齡化的趨勢。之所以能屢屢成功,一來是違法成本較低,二來商家不懂法,三來平臺系統存在漏洞。為此,他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高艷東:店家在收到不良的投訴違法犯罪行為的時候,應該勇於報案,平臺可以利用自己的數據優勢,建立消費者或者會員黑名單制度。消費者發現了有問題的商品應該合法維權,在進行維權的時候不要濫用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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