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歸化政策或再出新規 能踢國家隊才能入籍?

2019-07-16 09:09:33|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王悅陽

  足協新規把為中國足球謀福祉作為重要原則 不具備華裔血統球員申請時必須年滿18歲小于26周歲

  中赫國安球員李可入選國足的事實證明優質的入籍球員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中國隊的競爭力。

  但中國足球該不該大規模引進入籍球員?這個話題隨著近期非華裔入籍球員德爾加多加盟魯能、入籍球員候選埃爾克森通過轉會夏窗“回歸”恒大等現實而成為足壇內熱議的焦點。“維護中國足球利益、拒絕入籍球員‘氾濫’破壞聯賽競爭公平與青訓”的呼聲近期在輿論圈此起彼伏。

  李可入籍已成優質案例

  中國足協實際也加緊對入籍球員管理工作的推行與完善。據了解,在3月28日出臺《中國足球協會入籍球員管理暫行規定》後,協會還將進一步出臺“關於協助辦理優秀外籍球員入籍申請工作的暫行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事實上,中國足協相關領導早在去年12月的中超、中甲聯賽總結會上就明確提出“引進歸化球員”。但這項工作的推行需在國家法律、國際足聯規則框架範圍內落實。更重要的是,無論中國足協還是有關方面在立意、籌劃、具體落實過程中都本著幾條重要原則。也就是引進入籍球員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主旨在於為造福中國足球。國足招入中赫國安華裔入籍球員李可的成功案例正符合上述原則。

  新規把為中國足球謀福祉放第一

  隨著德爾加多作為非華裔球員入籍登陸中國職業賽場、恒大被諸如“囤積入籍球員打造全華班”之類的傳聞所包圍,外界包括球迷也對大量引進入籍球員,特別是非華裔入籍球員可能對職業足球公平競賽及青訓造成的危害産生了擔憂,甚至有人公開對此提出反對。中國足協一方面密切關注輿論呼聲,另一方面也快馬加鞭加緊落實對入籍球員管理工作的完善。由於當下中國足球引入入籍球員的主體為俱樂部,因此中國足協從配合、監督角度出發,也積極致力於相關規則的細化與補充,從而規範俱樂部入籍球員引進工作。“關於協助辦理優秀外籍球員入籍申請工作的暫行實施意見”正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被初步擬定的。

  據了解,經過各有關方面慎重考慮,這份“實施意見”對作為中國足球主要的人才儲備庫中超、中甲俱樂部在引進入籍球員,特別是引進非華裔血統球員方面提出了嚴格而細緻的要求。具體來説,就是申請入籍的非華裔血統球員必須滿足三大條件。首先申請人已經在中超或中甲連續效力4個賽季,要麼已經連續在中國大陸居住5年(每年居住時間超182天);第二,提交入籍申請當年必須年滿18歲,小于26歲;第三,此前未代表現在所屬國際足聯會員協會各級代表隊參加過任何國際正式比賽。從細則來看,中國足協的立意非常明確。首先是無論引進具有華裔血統還是不具有華裔血統的入籍球員,各級俱樂部都應把為中國足球謀福祉作為一個重要工作原則。

  還要避免對聯賽競爭和青訓的傷害

  同樣值得關注的還有“條件3”。從此細則內容來看,中國足協協助俱樂部引進非華裔入籍球員既要符合國家足球利益,同時還要避免批量引進入籍球員可能對職業聯賽競爭秩序和青訓的傷害。比如,像德爾加多這樣的球員,雖然年輕、能力出眾,但由於已代表葡萄牙足協參加過世青賽,已無法代表中國足協各級代表隊參賽,因此引進這樣的球員毫無疑問只是滿足俱樂部之需。從俱樂部追求個體競爭利益來説,此舉無可厚非,但如果類似球員大規模引入到國內職業聯賽同一俱樂部,那麼對其他沒有引進或引進規模非常有限的俱樂部來説就可能造成競爭不公平。

  對於引援投入成本的科學調控實際也體現在“實施意見”當中。據了解,受到中國足協及有關方面支持合理引進入籍球員以及職業聯賽現行外援使用限制規則的影響,相當一部分俱樂部特別是不差錢的大俱樂部把引援目標投向具有可操作性的優質入籍球員候選上。但從上港放棄續約埃爾克森以及魯能引進德爾加多來看,俱樂部在引進入籍球員過程中除了付出心力應對規則壁壘外,還需要付出巨大經濟投入。有業內人士直言,如果俱樂部引進水準能力一般的入籍球員,那麼對國家隊和俱樂部的幫助不大。但若引進能力出眾的入籍球員,那麼就會付出巨大經濟代價,其代價甚至高於引進優質外援。果真如此,那麼引進入籍球員亦可能給俱樂部帶來沉重負擔,“扼制職業足球非理性消費”勢必成為一紙空談。無論如何,中國足協在出臺《入籍球員管理暫行規定》後僅3個多月就擬定這份“實施意見”,很大程度上也是避免“飲鴆止渴”的局面出現。引進入籍球員應該拒絕一切不規範、不合理行為,從而避免中國足球各個層面受到傷害。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足協將在“實施意見”正式出臺後執行相關規則。因此埃爾克森、阿洛伊西奧等入籍球員候選雖然“超齡”,但只要其入籍申請提交于新規落地前,那麼依然可以在依法依規的基礎上落實相關手續。

  文/本報記者 肖赧 

標簽:中超

為您推薦

新聞
娛樂
體育
軍事
汽車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