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终止转让
记者 高改芳 王可 实习记者 章佩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高改芳 王可 实习记者 章佩林)中路股份(600818)6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6月18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转来的株洲动力谷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动力谷”)【关于同意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复函】,其与动力谷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予以终止。动力谷因未获得其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解除后,双方无需履行任何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双方互不负有违约责任。去年12月29日,中路集团与动力谷签订协议,约定中路集团将所持公司11.51%的股份转让给动力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