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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详情

信件标题
投诉:深河路恒佳房产相关问题
提交时间
2024-03-13
信件内容

投诉:来电人的母亲蒋安群3月11日晚上在深河路恒佳房产,缴纳了5000元诚意金看房,当时工作人员承诺如果没有选中合适的房屋可以退还诚意金。现在工作人员不履行承诺退还该费用。诉求:希望将诚意金退还。


回复详情

回复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4-03-14
回复内容

收到市长热线12345转办工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由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了解基本情况,告知投诉人维权途径。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6年住建部令第8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其主管部门为房地产中介,投诉人表示已经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