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 第 17 期)

发布时间:2023-10-11 11:26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1个大类食品共计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28批次,不合格0批次。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20230620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调味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那可丁、可待因、吗啡、罂粟碱、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酸价(KOH)、极性组分。

3.肉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4.米面及其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

5.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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