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鸡精调味料”)

发布时间:2024-04-29 15:09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10月26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鸡精调味料”)

(一)2023年9月25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食堂的鸡精调味料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10月26日出具《检验报告》(No:ACWH01-2309W2T11707),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SB/T 10371 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本局已于2023年10月30日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的“鸡精调味料”抽检不合格,收到《检验报告》后,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整改,该学校承诺在今后的食品采购中一定吸取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学校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从此事上吸取教训,以后对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索证索票工作,以杜绝上述事件再次发生。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设,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同时认真虚心接受监督检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承诺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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