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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近年来,我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不断加强,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药品供应和价格监测不够及时灵敏,药品采购、使用、储备以及价格监管等政策有待完善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更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意见》提出以下相应政策举措。 在保供方面,一是加强协同监测。二是做好短缺药品清单管理。三是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四是落实直接挂网和自主备案采购政策。五是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在稳价方面,一是加强药品价格异常情况监测预警。二是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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