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富盈 文/图)记者昨日从市交警二大队了解到,即日起,市交警二大队将使用电子警察智能抓拍系统,对陇海路高架二层西段、西三环主路等城市快速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2019年1月2日前,为抓拍警告期(试运行),对抓拍到的主驾不系安全带的照片不予录入。从1月2日开始,将正式录入车辆违法信息系统,按照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城市快速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处以2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