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新华社电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指出,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至此,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增至18个。 山东自贸试验区围绕加快推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提出了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海洋特色产业和探索中日韩三国地方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江苏自贸试验区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提出了提高境外投资合作水平、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广西自贸试验区围绕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提出了畅通国际大通道、打造对东盟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和打造西部陆海联通门户港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河北自贸试验区围绕建设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提出了支持开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支持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云南自贸试验区围绕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建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推动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提出了创新沿边跨境经济合作模式和加大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力度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提出了加快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交通物流枢纽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