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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新業態、新産業、新商業模式:數字文化産業一個政策文本的分析
2021-04-30 國際創意與可持續發展中心

     近年來,新産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簡稱“三新”)是一個政策性的“熱詞”,現在已經延伸到數字文化産業政策領域,值得關注和加以研究。

  “三新”政策的提出過程

  “三新”最早是2015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浙江時提出的,即“要加快提升傳統産業,著力提升戰略新興産業,積極培育新業態和新商業模式,構建現代産業發展新體系”。

  2018年,為科學界定“三新”,滿足統計上監測“三新”經濟活動規模、結構和品質等需要,國家統計局制定了《新産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2018)》。至此,“三新”政策具有了統計依據。

  從2017年到2020年,國家文化旅遊部連續發佈了兩份重要文件,分別是《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産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文化和旅遊部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産業高品質發展的意見》。前者首次明確提出了“數字文化産業”這一全新政策概念,指出數字文化産業已成為文化産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和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從總體要求、發展方向、重點領域、建設創新生態體系、以及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描述。後者著眼于“高品質發展”,提出了六大“發展基礎”,八大“新型業態”,五大“産業生態”,首次將“新業態”置於數字文化産業政策的核心位置。這兩份文件表明,圍繞以“新業態”為核心的“三新”政策體系已經形成。

  關於“三新”政策的幾點解讀:

  “三新”政策是“高品質發展”這一大主題下的重大舉措

  2017年,中國共産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首次提出“高品質發展”的表述,表明中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高品質發展根本在於經濟的活力、創新力和競爭力。而“三新”是經濟發展的活力、創新力和競爭力的集中表現。

  “新産業”指應用新科技成果、新興技術而形成一定規模的新型經濟活動,具體表現為新技術應用産業化直接催生的新産業、傳統産業採用現代信息技術形成的新産業等;“新業態”指順應多元化、多樣化、個性化的産品或服務需求,依託技術創新和應用,從現有産業和領域中衍生疊加出的新環節、新鏈條、新活動形態,具體表現為以互聯網為依託開展的經營活動等;“新商業模式”指為實現用戶價值和企業持續盈利目標,對企業經營的各種內外要素進行整合和重組,形成高效並具有獨特競爭力的商業運行模式,具體表現為將互聯網與産業創新融合、把硬體融入服務、提供消費、娛樂、休閒、服務的一站式服務等。

  文化發展領域“三新”揭示了數字文化産業高品質發展的邏輯路徑,其中“新業態”可以看做是數字文化産業發展的“新邊疆”

  文化領域的“三新”具有在邏輯上層層遞進的關係,揭示了數字文化産業高品質發展的邏輯路徑。首先是“新業態”,即因新需求而出現新的活動形態;然後是“新模式”,即這種新的活動形態在企業組織層面完成要素整合,固化為有獨特競爭力的商業閉環;最後是“新産業”,可以理解為具有新模式共同特徵的企業形成集群,顯示出新型産業特徵。新業態居於最前沿,是新産業的最早的表徵,也就是數字文化産業發展的“新邊疆”。 

  沿著“三新”的政策邏輯,可以研究數字文化産業高品質發展的具體路徑

  首先,“文化新業態”不是傳統“消費業態”的“窄版本”概念,而是一個包含全産業鏈的“寬版本”範疇,因此可以成為高品質發展研究的起點。

  其次,從文化新業態到新商業模式需要極大提升企業經營能力和水準,需要實現企業的穩定經營和持續的營利,需要有可複製的模式。新業態往往是不穩定的,是實驗性的,從而是旋生旋滅的。新業態具有活潑的生命力,富含創意思維與探索性,但是卻在一定的風險。因此從新業態到新商業模式是一次企業層面的“危險的跳躍”。

  第三,從新商業模式到新産業是商業經營模式的成功複製,是同類的企業形成集群和集聚,是走向特定的産業門類的過程。

  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新業態”能不能以政策干預的方式加以“支持”?對於文化創意産業領域的發展而言,一個高度開放競爭和包容的市場應該是最基本的,如果市場尚不完善,我們以什麼方式加以支持?

  新技術大規模商用的早期也是産業升級的機遇期,為了抓住機遇,或許政策性干預也是必要的,那麼問題就是什麼樣的政策而不是要不要出臺政策。

  為了更好地對新興産業加以引導,需要加強趨勢預測研究,以科學預測支撐政策的落地實施。

  中國近年來政府在數字文化産業發展方面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很多新的現象都是以前我們所完全沒有接觸過的,都是全新的問題。正是需要加強在此領域的研究,一些傳統的政策模式和概念應該在新的環境下發生什麼樣的變化,這應該是我們所關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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