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
來源:重慶日報  |  2021-05-21 10:46:53

  原標題:重慶出臺《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 資金“活水”來了 10大類30條全是幹貨

  核心提示

  日前,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加快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聚焦“四個面向”,緊扣戰略性新興産業和關鍵核心技術等重點領域,加快建立以財政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金融市場為支撐的多元科技投入體系,推動“十四五”期間科技創新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促進全市高品質發展,我市制定了《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該政策涉及10大類、30條,內容包括加大基礎研究投入、扶持産業技術創新等,可謂幹貨滿滿。

  關鍵詞

  一、加大基礎研究投入

  對新認定的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市級一次性資助最高1000萬元

  (一)支持國家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加快集聚。對重點培育的國家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立承載主體、市、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聯動支持機制。政府對設備購置、科研項目、人才引進等投入部分,由市與區縣按6:4的比例共擔;同時,市級在選址用地、政府債券分配上對有關區縣給予傾斜支持。對國家佈局及批准建設的國家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市、區縣兩級財政按規定“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二)支持國家級創新平臺高效運行。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中心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建立承載主體、市、區縣聯動支持機制,在市級一次性資助最高1000萬元的基礎上,定期開展績效評價,並根據評價結果分類分檔給予支持,每次市級獎補最高600萬元。

  (三)支持引進培育高端研發機構。支持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科學家及科研團隊等來渝設立科研分支機構或新型研發機構,同時培育本地科研機構做優做強。對新認定的高端研發機構,建立承載主體、市、區縣聯動支持機制,市級根據績效情況,給予最高5000萬元的綜合支持,引導其聯合本地龍頭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協同創新,共同實施重大科技計劃任務。對特別重大的高端研發機構,可“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四)支持高校提升科技研發能力。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綜合定額經費中安排8%—12%用於研發,高等教育新增財政性教育經費用於科技創新的比例不得低於30%,一流學科建設專項資金用於科技創新的比例不得低於30%,將科技創新投入與“雙一流”建設等專項資金安排掛鉤。支持高校與市自然科學基金設立聯合基金,開展基礎研究,培育優勢學科,助推原始創新。

  (五)支持基礎研究與前沿探索項目。建立市級財政基礎研究項目資金穩定增長機制,確保年均增長10%以上。做大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重點支持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的科學研究。實施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重點支持博士、博士後等青年科研人員和創新團隊,著力培育創新人才隊伍。

  關鍵詞

  二、扶持産業技術創新

  支持市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市級對每個主攻方向給予1000萬—3000萬元的資金支持

  (六)支持企業創新平臺建設。鼓勵創新型領軍企業聯合行業上下游組建創新聯合體,引導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組建産業技術研究院等産學研聯合體,牽頭承擔市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對獲得國家級製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的牽頭單位,自獲得認定當年起,市級連續3年給予最高2000萬元/年的研發補助,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領域補助標準可提高至3000萬元/年。

  (七)支持市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聚焦戰略性新興産業培育發展、重點産業行業“卡脖子”技術攻關和重大技術裝備研發等,5年內實施10個左右市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每個重大項目不超過10個主攻方向,市級對每個主攻方向給予1000萬—3000萬元的資金支持,項目實施“里程碑”式管理。對特別重大的市級科技創新項目,可“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八)支持承接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對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的單位,根據項目合同實施進展績效,市級按項目上年度實際國撥經費的3%獎勵研發團隊,但每個項目獎勵最高100萬元,每個單位獎勵最高1000萬元。

  (九)支持新産品推廣應用。全面落實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體應用政策,編制創新産品目錄,制定政府首採首訂實施辦法,鼓勵區縣按照特色産業發展需要建立重大新産品應用開發場景,加快新産品推廣應用。

  (十)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嚴格落實國家政策,將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在此基礎上,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且申報研發費用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市級按研發費用存量不高於3%、增量不高於10%的比例給予補助;對申報研發費用1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由區縣按上述比例給予補助,市對區縣給予適當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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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發展大數據智慧化

  支持企業智慧化改造升級,單個項目市級最高給予1000萬元的獎補

  (十一)支持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對進入國家或市級鼓勵的重點軟體企業清單,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根據研發績效,市級獎補最高200萬元。對在工業軟體、基礎軟體、信息安全軟體等關鍵領域取得核心技術突破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市級按經濟貢獻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獎補支持。對出口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軟體産品,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市級按經濟貢獻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補支持。

  (十二)支持企業智慧化改造升級。支持製造業企業建設數字化車間和智慧工廠,以設備和軟體投資額為基準,單個項目市級補助最高500萬元。支持製造業企業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設“5G+工業互聯網”集成創新應用項目和創新示範智慧工廠,以設備和軟體投資額為基準,單個項目市級補助最高分別為500萬元、1000萬元。支持建設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體系、工業互聯網平臺,國家級、市級項目獎勵金額最高分別為1000萬元、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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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推進農業科技創新

  支持産業技術體系創新團隊建設,對單個團隊市級按最高500萬元予以支持

  (十三)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市級健全農業科技基礎研究穩定支持機制,支持推進山地農業科技創新基地、種質資源庫(圃、場、區)、區域性畜禽基因庫等項目建設,支持建設國家生豬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區域性畜禽種業創新中心、西部農業人工智能技術創新中心等農業科技創新平臺,支持成渝共建國家現代農業産業科技創新中心。

  (十四)支持農業重點領域技術創新。市級統籌農業專項資金對現代種業創新、耕地保護與品質提升、農業機械化等重要領域加大支持力度,穩步實施農産品加工增值、農作物綠色高效種植技術創新、畜禽健康養殖增效、生態漁業提質增效、農産品品質安全與品牌建設、資源利用與生態農業創新、智慧農業·數字鄉村、高標準農田建設等農業科技創新重點工程,對創建成功的種業産業園、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給予經費支持。支持産業技術體系創新團隊建設,對單個團隊市級按最高500萬元予以支持。支持種業科企聯合體建設。

  關鍵詞

  五、加大科技金融支撐

  對在科創板成功上市的企業,市級給予最高800萬元獎補

  (十五)支持組建科技創新投資平臺。整合重慶産業引導基金公司和重慶科技金融集團,組建重慶科技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100億元,聚焦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及科創企業孵化、引導、培育及上市,主投初創期科技企業,優化管理模式,修訂種子、天使、産業引導等基金管理制度,建立更加符合科技創新投資特點的投決機制、激勵機制、容錯機制。

  (十六)支持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建立風險補償“資金池”,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知識價值信用貸款。建立科技企業政銀企融資對接和監測評估機制,推出“再貸款+”和“科票通”再貼現政策,充分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科技擔保等構成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增信分險作用,優化風險代償補償機制和擔保費獎補政策,鼓勵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

  (十七)支持科技企業擴大直接融資。搭建科技企業債券融資推進機制,支持發行高成長債券、權益出資型票據、雙創債等。支持科技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開展上市掛牌,建立科創板擬上市企業儲備庫,給予3年期的重點培育,對在科創板成功上市的企業,市級給予最高800萬元獎補。支持股權投資機構加大對科技企業的投資力度,對投資科技創新産業的股權投資機構,市級按經濟貢獻給予不超過實際投資到賬金額1%的獎勵。

  (十八)支持科創金融産品和服務創新。積極申創國家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開展高技術企業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鼓勵金融機構對科技企業加大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投貸聯動、知識産權證券化等産品創新。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專項資金重點向科技創新資源較為聚集的區縣傾斜。

  關鍵詞

  六、增強知識産權保護

  支持市場化機構建設運營知識産權運營中心,市級對建設經費給予500萬元引導資助

  (十九)支持知識産權保護。聚焦重點産業領域,實施知識産權風險預警項目或知識産權保護示範創建項目,市級給予單個企業最高20萬元的資助。對通過PCT或巴黎公約等途徑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權的,市級給予每件最高2萬元的資助。

  (二十)支持知識産權運用。支持市場化機構建設運營知識産權運營中心,市級對建設經費給予500萬元引導資助,並根據運營績效按運營金額的2%給予補貼,市級每年最高獎補500萬元。

  關鍵詞

  七、鼓勵科技人才集聚

  重慶高新區、兩江新區籌集不少於2萬套高品質人才公寓

  (二十一)支持重慶英才集聚工程。整合引才政策和資源,出臺重慶英才集聚工程,聚焦“卡脖子”領域,面向海內外靶向引進一批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高水準團隊,對發展急需的頂尖人才及團隊,實行量身定制“一人(團隊)一策”。對引進的科技領軍人才按市場化方式確定薪酬水準。對引進的優秀創新團隊,可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團隊成員薪酬激勵方案,所需績效工資總量實行單列追加。

  (二十二)支持科技人才安居保障。充分利用保障性租賃房、市場化租賃房源、社會閒置存量住房或新建等多渠道籌集人才公寓房源。重慶高新區、兩江新區籌集不少於2萬套高品質人才公寓,提供給符合條件的科技人才入住,全職工作滿一定年限後,可以成本價購買或享受租金半價減免繼續入住。各區縣根據人才需求,籌集一批區位較好、出行方便、環境優美、配套完備的人才公寓,優先保障重點企事業單位重點人才所需。

  關鍵詞

  八、加強科技成果轉化

  設立20億元重慶科技成果轉化基金

  (二十三)支持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設立20億元重慶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投入,運用市場化、專業化方式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二十四)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建設。對符合條件的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機構,根據上年度科技成果轉化績效,市級給予每年最高100萬元獎補。

  關鍵詞

  九、促進區域協同創新

  “十四五”期間,西部(重慶)科學城、兩江新區研發經費投入強度要達到5%以上

  (二十五)支持“一區兩群”協同創新。鼓勵區縣圍繞環大學創新生態圈等重點區域和園區,聚焦特色産業領域,打造大型科技企業孵化器。市級統籌財力設立引導區縣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根據區縣落實科技發展政策、優化科技創新環境、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等因素,予以激勵獎補。發揮西部(重慶)科學城、兩江新區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十四五”期間,兩地研發經費投入強度要達到5%以上。依託科技創新投資平臺,分別設立渝東北和渝東南兩隻科創子基金,定向支持“兩群”地區科技企業孵化培育;對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成效較好的“兩群”區縣,在市級引導區縣科技發展專項資金中給予傾斜支持。

  (二十六)支持成渝兩地協同創新。加強成渝兩地政策協同,支持創新主體跨區域開展創新活動,根據績效情況,市級每年安排資金支持兩地重大科研項目聯合攻關。加快成渝兩地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進儀器設備、科技成果、科技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共用。

  (二十七)推進“一帶一路”科技合作。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絡,全方位加強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引導我市創新主體與國(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共建科技合作平臺、開展聯合科技研發和國際技術雙向轉移轉化,為加快建設“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區和國際技術轉移中心提供有力支撐。

  關鍵詞

  十、強化科技創新保障

  將研發投入強度等指標納入對區縣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核

  (二十八)健全創新決策機制。組建由學術界、企業界、科技創新有關團體專家組成的科技諮詢委員會,為科學決策提供支撐。堅持“全市一盤棋”,建立跨部門、跨區域協同會商會審機制,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須科技諮詢委員會論證,經市科技領導小組研究後,報市政府確定,未經相關程式,一律不得安排資金預算。

  (二十九)強化政策落地機制。市級有關部門須在本政策出臺後1個月內印發實施細則,細化政策內容,簡化申報程式,妥善處理新舊政策銜接,加大宣傳解讀力度,切實解決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問題。將研發投入強度等指標納入對區縣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核,加強市、區縣兩級聯動,形成政策合力。各區縣要全面履行科技創新事權和支出責任,優化支出結構,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

  (三十)完善績效管理機制。優化財政資金管理,既要提高創新主體自主權,又要嵌入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績效管理。健全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完善評價指標體系,積極引入國內同行評價、第三方機構和投資者評價、社會公眾評價等,不定期開展科技創新支持政策執行情況評估,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政策實施、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強化創新主體履行科研誠信建設的主體責任,完善內部監督約束機制,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重慶日報記者 匡麗娜)

編輯:付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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