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分局交巡警支隊勤務四大隊民警在S544省道山洞十字路口執法服務站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民警在對一輛小型普通客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一身酒氣,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結果為52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民警隨即將駕駛員胡某帶到旁邊的移動警務車上進行問詢調查。胡某稱淩晨跟朋友聚餐喝了酒,休息5個小時後感覺已經完全清醒,便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誰知剛開出不到500米就被民警現場查處。
民警依法給予胡某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0元並暫扣其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文 馬曉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