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市教育局出臺《關於規範開展初中學生課後自習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規範初中學生課後自習服務工作,要求各初中學校充分利用場地、資源等優勢,主動承擔學生課後自習服務工作,也可以發揮社會資源的作用,吸納各方面力量參與服務,提升學生自習品質。
《意見》明確了初中學生課後服務的時間、內容及形式。要求初中學校開展晚自習服務的,每個教學周原則上應提供不少於4次的課後晚自習服務,每次服務時間不少於2課時。鼓勵有條件的初中學校週末開放校園,提供自習服務。堅決禁止學校借自習的名義組織學生集體教學、集體考試測驗和集體講解,允許進行個別輔導和答疑。
《意見》規範了自習服務的基本要求。學生自主申請,學校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學生的在校時間;明確管理教師、學科答疑輔導教師、行政值班人員和後勤保障人員職責;制定並落實嚴格的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建立完善的自習服務應急預案,確保自習服務安全。(中國教育報記者 史望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