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國力爭用3至5年時間基本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9月25日正式公佈。這一頂層設計旨在破解當前預算績效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為關鍵點和突破口,推動財政資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務供給品質,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
意見提出要構建全方位預算績效管理格局,實施政府預算績效管理,將各級政府收支預算全面納入績效管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準,確保財政資源高效配置,增強財政可持續性;實施部門和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將部門和單位預算收支全面納入績效管理,推動提高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水準;實施政策和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將政策和項目全面納入績效管理,綜合衡量政策和項目預算資金使用效果,並對實施期超過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實行全週期跟蹤問效,建立動態評價調整機制。
意見要求建立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鏈條,建立績效評估機制,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並開展績效評價和結果應用。還要完善全覆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各級政府將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全部納入績效管理。
不僅如此,意見還明確硬化預算績效管理約束,財政部要完善績效管理的責任約束機制,地方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是預算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項目責任人對項目預算績效負責,對重大項目的責任人實行績效終身責任追究制,切實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
此外,各級財政部門要抓緊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掛鉤機制,將本級部門整體績效與部門預算安排掛鉤,將下級政府財政運行綜合績效與轉移支付分配掛鉤。對低效無效資金一律削減或取消,對長期沉澱的資金一律收回並按照有關規定統籌用於亟需支持的領域。(記者胡璐、陳煒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