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本授權經營的綱領性文件正式出臺。中國政府網4月28日消息,國務院日前印發《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授權出資人代表機構按照出資比例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董事會審批子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國務院國資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日前透露,未來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授權放權力度將進一步加大,目前授權放權清單正在研究過程中,相信很快會公佈。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目前正式的授權清單還沒有出爐,《方案》內容是在思想原則、基本路徑上進行指引。
《方案》明確,將制定出臺出資人代表機構監管權力責任清單,清單以外事項由企業依法自主決策,清單以內事項要大幅減少審批或事前備案。
“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是整個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國企改革的主題和核心內容。過去國資監管存在越位、缺位、錯位等問題,在本應屬於企業的經營權領域干預太多,影響了企業發展,明確國資委的定位問題,是實現向管資本轉變的前提。”李錦表示。
具體到《方案》內容,李錦向北京商報記者指出,最為突出的是授權主體,授權主體由行政管理轉變為出資人關係,實際上就是以股東的方式參與,不再是以政府的名義來管理,而是以股東的身份來管理。出資人代表機構加快轉變職能和履職方式,切實減少對國有企業的行政干預。
《方案》提出“分類開展授權放權”的模式,即出資人代表機構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及其他商業類企業、公益類企業等不同類型企業給予不同範圍、不同程度的授權放權,定期評估效果,採取擴大、調整或收回等措施動態調整。
例如,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出資人代表機構可自主決定發展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授權此類公司依法依規審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之間的非上市公司産權無償劃轉、非公開協議轉讓、非公開協議增資、産權置換等事項。
在選人用人和股權激勵方面,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董事會負責經理層選聘、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不含中管企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製度,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授權此類公司董事會審批子企業股權激勵方案,支持所出資企業依法合規採用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分紅權、員工持股以及其他方式開展股權激勵,股權激勵預期收益作為投資性收入,不與其薪酬總水準掛鉤。支持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等新産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類企業的核心團隊持股和跟投。
同時,在工資總額和重大財務事項管理方面,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可以實行工資總額預算備案制。
李錦認為,從目前看,授權是分階段、分層次、分類授權,是授經營權,而不是所有權。是否達到“里程碑”的影響量級還不好説,但可以預料,2019年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改革將加速,以授權經營體制為主的國資改革,將成為新一輪改革的“牛鼻子”。(記者 陶鳳 王寅浩 肖涌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