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夜經濟 消費者還有哪些顧慮
來源:國際商報  |  2019-10-28 11:14:59

  當前,夜經濟已成為城市新的消費增長點。國務院文件屢次提到促進夜間消費,企業創新項目開展多種夜間消費,購物、娛樂、體育、餐飲、網紅店等十分紅火……夜經濟延長了消費時間,拓展了消費空間,夜間消費已佔到一天消費的1/3。面對已然如火如荼的夜間消費,消費者是否還有更高期待,他們又有著怎樣的顧慮?

  內容消費更具吸引力

  “今年沒有搶到故宮燈會的票很遺憾,馬上到萬聖節了,我在美團上看好一個變裝派對的活動,打算跟朋友一起去玩兒。”90後北京姑娘小倩告訴記者,她的工作時間基本上是朝九晚九,到了晚上和節假日才能休息,所以很希望夜晚活動能多一些,能夠多點時間跟朋友們相處。

  其實,近年來,隨著國家對傳統節日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節日夜間消費的潛力也被逐漸挖掘出來。中國銀聯此前發佈的數據顯示,今年的“十一”假期,銀聯網絡交易總金額超2萬億元,夜間餐飲消費金額同比增長55.5%,娛樂類消費金額更是同比增長超過80%。

  對於夜經濟究竟給消費者帶來了什麼這一話題,北京市商業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賴陽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大家出遊追求的是新奇好玩的體驗,是熱鬧的氛圍,這是消費者參與夜間消費的樂趣和興奮點所在,因此打造人氣旺盛的消費環境很重要。

  賴陽進一步分析,隨著消費者對生活方式、生活品質要求的提高,僅憑餐飲加購物已無法滿足消費者需求,需要更有吸引力的消費策劃和整體性的發展規劃。“夜間消費能夠為消費者提供一些很有意思的消費場景,比如燈光秀、燈會、人工造雪,再加上有吃、有喝、有玩兒、有展覽、有演出,一系列的複合業態會相互帶動客流。”

  在商務部市場運行調控專家、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教授洪濤看來,夜間消費離不開如下因素:一是城鎮消費群體、流動人群以及部分農村消費群體,特別是青年消費群體;二是夜間消費的提供者,如購物、餐飲、休閒、娛樂、文化、旅遊以及其他新型業態;三是夜間消費的經濟和社會環境,如法律、法規、標準等政策環境;四是城市品牌、商業街品牌、商品群品牌。“以上四方面因素應形成生態圈關係。”他對國際商報記者表示,在這個生態圈中,消費者群體應該是“拉式供應鏈”的起點,但起主導作用的是夜間消費的提供商,法律法規標準等是夜間消費的重要法規環境。

  洪濤認為,夜間消費的商家普遍希望支持政策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規範性、長期性,從而保證夜間消費的可持續發展。同時應注重對夜間消費的産業、模式、業態、形式進行創新,避免同質化發展。只有保持錯位發展,形成良好的生態關係,夜間消費才能持續健康發展。

  因地制宜發展夜經濟

  “雖然生活在不夜城,但前些年我總顧著忙工作,沒什麼機會享受生活。現在家庭和工作都已穩定下來,享受慢生活成了一種習慣。”家住上海松江區的80後秦先生説,“下了班,和家人逛逛燈會、看看燈光秀表演都是不錯的選擇。現在政府推出了不少新的文化消費項目,我們也想去體驗一下。”

  “當前,全國多地都在積極發展夜經濟,收效不錯。”洪濤舉例説,北京、上海、成都、重慶、天津、濟南等地先後出臺政策,創新了夜間消費的形式和模式,包括打造“掌燈人”制度、點亮場景、升級公共交通、組織系列活動、推出深夜食堂、打造特色街區精品夜市、提供資金支持、編制指南等。

  賴陽提到,南方氣候溫暖,北方到了秋冬則氣候寒冷,因此南方比北方參與夜間消費的人多,發展夜經濟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我國地域遼闊,各地氣候、地勢不同,應推出不同的夜經濟發展舉措。”賴陽説。

  另外,發展夜經濟還需加強公共交通配套設施的支持。“有一天晚間我和朋友看完話劇又一起吃了火鍋,結果錯過了末班地鐵,只能打車回家,打車費花了一百多,早知道吃個漢堡就去趕地鐵了。”小倩抱怨道。

  “無論是經營者還是消費者,都需要有夜間交通的保障。”賴陽建議城市地鐵或公交車在夜間加開幾趟班次,減少夜間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後顧之憂。(記者 畢若林)

責編: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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