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來源:經濟日報  |  2020-09-11 09:45:16

  自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證券法》,在證券發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監管執法等環節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半年來,投資者保護工作不斷加強。下一步,應更加突出保護投資者在依法治市中的重要地位。通過“事前”“事中”“事後”保護,為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帶來更多的獲得感

  近日,以“落實證券法實施、促進投資者保護”為主題的第三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舉行。本次論壇聚焦資本市場法治保障,旨在增強市場參與各方法律意識,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自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證券法》,在證券發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監管執法等環節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並立足我國中小投資者眾多的現實情況,增設了“投資者保護”專章。半年來,投資者保護工作不斷加強。上半年證監會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30項,市場禁入決定8項,集中力量查處了獐子島、康美藥業、康得新等一批市場高度關注、影響惡劣的重大財務造假案件,在很大程度上凈化了市場生態。同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等“四個敬畏”的理念逐漸深入人心,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活動“零容忍”已成為各界共識。從某種程度上講,新《證券法》就是一部投資者權益保護法。

  下一步,應更加突出保護投資者在依法治市中的重要地位。通過“事前”“事中”“事後”保護,為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帶來更多的獲得感。

  加強事前保護,著力補齊制度短板。建設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完善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是關鍵。註冊制改革平穩快速推進,從科創板的增量市場,推廣到了創業板的“存量+增量”市場;新三板精選層“鳴槍開跑”,正式啟動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並在精選層掛牌。這亟須配套以股票發行註冊制為核心的改革,健全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機制,構建起關於投資者保護的更為完善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倡導弘揚資本市場法治文化。

  加強事中保護,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資本市場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需要法律規則予以保障,尤其是必須將法律條文由“紙面上的法”轉變為“市場運行中的法”。從嚴查辦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加大對惡性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健全退市機制,促進上市公司優勝劣汰、有進有出,構建資本市場良好發展生態。

  加強事後保護,優化投資者救濟途徑。應紮實做好證券代表人訴訟制度落地各項準備工作,逐步建立全國投資者數據庫,將金融科技與投保工作融合,準確了解投資者實際情況和需求,及時發現制約投資者權益保護的主要矛盾和突出瓶頸。同時,推動完善在線法律援助、索賠諮詢,讓投資者維權從“線下跑”到“線上辦”轉變,為投資者提供更有溫度、更加便利的救濟服務。(溫濟聰)

責編: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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