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扶貧不僅能有效幫助貧困群眾增收脫貧,而且對於促進貧困地區生産與供給,助力擴大內需戰略實施,也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這不是單純的慈善,政府要做的不僅是牽線搭橋,更要為消費扶貧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要尊重市場規律,嚴把扶貧産品準入關,摒棄“一錘子買賣”觀念,從增強貧困群眾市場適應能力、扶貧産品産業發展能力入手,推動形成穩定脫貧的長效機制。
從這個意義上看,推動實施消費扶貧,一方面是讓貧困群眾通過消費扶貧勞有所獲、增收脫貧;另一方面,也要讓參與消費扶貧的廣大消費者從物美價優的扶貧産品中得到美好的消費體驗。要把“消費”這個市場行為與“扶貧”公益行為更有機地結合起來,打造成為鞏固脫貧成果、接續鄉村振興、促進地區協作共贏的新引擎。
需要指出的是,受自然稟賦等因素制約,很多貧困地區致貧原因複雜,脫貧難度較大,走向富裕還需付出艱辛努力。只有讓扶貧産業真正發展起來,才可能打造更多“不走的工作隊”。未來,要進一步推動消費扶貧提檔升級,挖掘消費扶貧的內在潛力,充分發揮其在推動扶貧産業可持續發展上的重要支撐作用。(柏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