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個數字消費券團體標準出臺實施
來源:國際商報  |  2021-03-23 09:43:34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為刺激經濟復蘇,全國超220個城市相繼出臺數字消費券補貼政策。作為提振消費的有效手段,數字消費券在過去一年已成功拉動數百億消費,平均拉動效應約8倍,千萬商家從中獲益。3月17日,數字消費券面世一年的節點,全國首個數字消費券團體標準《數字消費券服務規範》應運而生,日前已正式發佈並實施。

  據悉,該標準由中國商業聯合會和螞蟻集團聯合發起,對承載消費券服務的數字化平臺的安全風控能力、數據分析能力、系統運維能力及服務流程等設立了要求。

  中國商業聯合會副會長張麗君指出,該標準的發佈有利於規範行業行為,對數字消費券服務實現公平普惠、精準高效、安全可控的開展具有借鑒和參考意義,一定程度上遏制“套現”“薅羊毛”等行業亂象的發生。

  作為“四兩撥千斤”的財政手段,數字消費券對經濟的帶動作用顯而易見。相關數據顯示,過去一年,全國累計發放數字消費券190億元,浙江、廣西、湖北、廣東、河南等共計超220個城市通過支付寶等平臺發放了消費券。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消費券能有效促進居民消費,對各行業均有顯著拉動作用。來自38個地區樣本的統計顯示,消費券杠桿率平均值約8倍,即價值1元的消費券平均可帶動8元的居民消費。另外,消費券額度越高,拉動效應越明顯。

  以杭州為例,杭州2020年3月27日通過支付寶發放消費券,一期兌付政府補貼1.45億元,帶動杭州消費18.05億元,拉動效應超12倍;2020年3月26日廣西通過支付寶發放的消費券帶動了超100億新增消費,拉動效應約7.7倍。

  此外,消費券可顯著促進商戶的交易金額增長,尤其對小規模、自我恢復能力弱、經營業績波動大的商戶,拉動效應更明顯。

  據悉,目前全國千萬商家受益於消費券,其中九成為中小微商家。相關研究數據顯示,從商家規模來看,政府每發放1元消費券,就有0.87元流向年銷售額30萬元以下的小微商家。以廣東佛山為例,商戶的交易金額相比發券前增長117%。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黨委書記兼副所長胡濱指出,相對現金補貼和紙質消費券,數字消費券主要有四個優勢:運營成本低,且具備天然防偽能力;透明度高,精準發放到個人,有效減少冒領、代領、刷單等現象;流通軌跡易監測;覆蓋範圍更寬,有效提高消費端觸達率。“數字消費券作為惠民政策可成為常態化的政策選項,未來可重點紓困貧困欠發達地區,助力精準扶貧、産業扶貧等。” (李子晨)

責編:鄭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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