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西出臺措施關愛農村留守婦女 鼓勵和支持農村留守婦女開網店創業
10月10日,記者從自治區民政廳獲悉,廣西印發《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解困幫扶、就業創業、合法權益等方面制定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措施,其中提出要鼓勵支持農村留守婦女開網店創業,並給予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申請提供便利。
就業創業 鼓勵支持留守婦女開辦網店
農村留守婦女是指丈夫連續外出務工、經商等半年以上、本人留在農村居住生活的婦女。她們在家庭生活、子女撫育、老人照護、農業生産等方面發揮主體作用。在現實農村生活中,這些農村留守婦女在生産生活中面臨很多困難和需求,特別是由於家庭負擔較重,能夠就業創業機會較少,就業培訓不足。
《實施意見》明確支持鼓勵有培訓意願和就業意向且具備勞動能力的農村留守婦女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幫助留守婦女提高適應生産力發展和市場競爭的能力,培養農村留守婦女中的技術能手、鄉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遺傳承人等能工巧匠,提升農村留守婦女的就業創業能力。同時,提出要大力培育發展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業産業化聯合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力發展文化、旅遊、生態等鄉村産業,為農村留守婦女提供更多就業崗位。此外,還鼓勵和支持農村留守婦女開辦網店,通過直播、自媒體、微博等新媒體新模式,大力培育微商網紅,促進農産品生産銷售,實現留守婦女居家靈活就業創業。
維護權益 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便利
農村留守婦女普遍法律知識缺乏、維權能力薄弱,不能及時有效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危及農村留守婦女面臨著人身財産安全的事件時有發生。
《實施意見》提出除了深入開展婦女權益維護宣教之外,還要加強婦女自我保護意識。其中,提出要發揮“12338”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縣鄉綜治中心婦女兒童維權站、婚姻家庭糾紛調處窗口、社區“婦女之家”、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積極排查和化解農村留守婦女的生産生活糾紛、鄰裡矛盾,做到早介入、早調解。完善村級法律援助聯絡員制度,為農村留守婦女維護權益提供法律諮詢和申請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加強對農村留守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維護,引導農村婦女更多地參與土地承包、土地流轉等重大事務的協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群眾民主協商的方式保護農村留守婦女的合法權益,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中確保農村留守婦女“名下有權、簿上有名”。加大對侵害農村留守婦女合法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和懲治力度,對侵害留守婦女的違法犯罪案件全力快速偵辦。
解困幫扶 對符合條件的婦女家庭納入低保
在幫助農村留守婦女解決實際困難方面,《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強社會救助和實施公益項目方面做出一些關愛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對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婦女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範圍,多渠道保障殘疾貧困留守婦女的基本生活;推進建檔立卡貧困農村留守婦女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開展貧困母親“兩癌”救助以及關愛女性健康“兩癌”保險等工作,按規定對貧困留守婦女患者的治療給予補助;加強殘疾人福利機構和康復服務機構建設,推進殘疾留守婦女村(社區)康復;支持社會組織和慈善力量為貧困農村留守婦女及家庭開展相關扶貧公益活動和公益項目。實施好“母親水窖”“母親郵包”“母親創業循環金”等項目。
此外,還將加強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和場所建設,積極組織開展適宜農村留守婦女的文化體育活動,支持興辦讀書社、書畫社、文藝隊、健身團隊,有重點地組織和引導農村留守婦女加入各類文體團隊,參加各類文體活動,豐富農村留守婦女精神文化生活。(記者彭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