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韓沛)隨著大眾旅遊時代的到來,鄉村旅遊已超越傳統農家樂形式,向觀光、休閒、度假複合型轉變。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促進鄉村旅遊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政策解讀,從鄉村旅遊業態融合發展、品牌建設、文化內涵、項目建設、行銷體系、民宿發展以及相關配套政策等方面制定了十四條促進鄉村旅遊高品質發展的措施。
鄉村旅遊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當前,廣西鄉村旅遊仍然存在發展品質不高、資金支持不夠、産業特色化不強等突出問題。為推動全區鄉村旅遊高品質發展,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把制定本《措施》(送審稿)列入了2020年自治區重點改革任務。《措施》提出,加快鄉村旅遊業態融合發展,推動鄉村旅遊與農業、林業、水利、健康、體育、教育、科技等産業融合發展,加快鄉村旅遊産品提質增效。
針對加強鄉村旅遊品牌建設、豐富旅遊文化內涵,《措施》提出了多項獎勵:對自治區星級鄉村旅遊區整合資源成功創建國家4A級(含)以上旅遊景區、生態旅遊示範區、旅遊度假區,以及農業、林業、水利、康養、教育、體育等國家級品牌的,除原有獎勵資金外,額外給予獎補;鼓勵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民族村寨等發展鄉村旅遊,建立自治區級鄉村旅遊重點村名錄,推出一批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並給予配套獎補資金。
《措施》明確,要制定重大鄉村旅遊項目扶持政策,儲備和實施一批示範性、帶動性強的鄉村旅遊項目。開展旅遊民宿示範點建設,各縣(市、區)每年培育1~2個農家樂(民宿)示範點。進一步規範鄉村旅遊民宿發展,制定全區鄉村旅遊民宿管理辦法和評定標準,優化審批流程,鼓勵開發適應不同層次需求的鄉村民宿産品的措施。
《措施》完善了鄉村旅遊利益聯結機制,提出引導村集體和村民入股獲得收益,支持實施一批以鄉村旅遊民宿改造提升為重點的旅遊扶貧項目,推廣共享農莊、共享民宿經營模式等措施,讓所有村民共享鄉村振興的成果。
鄉村旅遊發展離不開金融支持。《措施》提出,鼓勵國有投資平臺採用直接投資、聯合開發等方式參與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引導民間投資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公建民營等多種方式參與鄉村旅遊開發。加大鄉村旅遊財稅扶持力度方面,落實國家、自治區各項稅費優惠政策,進一步減輕鄉村旅遊企業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