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寧榮獲宜居城市綜合獎喜提200萬元 另有兩個項目榮獲宜居城市建設優秀範例獎,每個項目獲70萬元獎勵
南湖生態小島美如畫,南寧環境很宜居 本報記者宋延康攝
本報訊(記者韓沛)南寧市榮獲宜居城市綜合獎,獲自治區財政獎勵200萬元。昨日,記者從自治區財政廳獲悉,自治區近日公佈2020年“美麗廣西·宜居城市”綜合獎及優秀範例評選結果,自治區財政對獲獎市縣下達獎勵資金1330萬元。
根據《關於開展“美麗廣西·宜居城市”建設活動的實施意見》,廣西抓住“宜居”這一鮮明特徵,圍繞建設綠色城市、便捷城市、特色城市、和諧城市、智慧城市、創新城市六大任務,大力開展“美麗廣西·宜居城市”建設活動。自治區每兩年依據“美麗廣西·宜居城市”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對市、縣宜居城市建設情況組織開展評價,按照評價結果給予獎勵資金。
近日,自治區公佈2020年“美麗廣西·宜居城市”綜合獎及優秀範例評選結果,共2個設區市榮獲宜居城市綜合獎,14個項目獲宜居城市建設優秀範例。
自治區財政對獲獎市縣下達獎勵資金1330萬元,其中下達宜居城市綜合獎350萬元,分別獎勵南寧市200萬元和北流市150萬元;下達宜居城市建設優秀範例獎980萬元,按照每個項目獎補70萬元的標準,對南寧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第十二屆國際園林博覽會南寧園博園建設工程項目、柳州市清理整理違法建設五年攻堅行動範例項目、桂林市興安縣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範例項目等14個項目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