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崇左訊 (記者/陳明桂 通訊員/羅錦玲)近日,崇左市頒布了《崇左市政府立法程式規定》,自2021年5月1日施行。這是崇左市取得地方立法權後出臺的第一部政府規章,也是崇左市建市以來的首部政府規章。
政府規章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擬訂,並經該級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討論決定的法律規範形式。《崇左市政府立法程式規定》共七章36條,分為總則、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和公佈、備案和解釋等,對政府立法程式做了詳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