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寧市將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落實管理責任 農村公路要在醒目位置設“路長公示牌”
本報訊(記者廖欣)統一規範設置“路長公示牌”,建立日常巡查機制,對“路長制”工作執行情況開展巡查……昨日,記者從南寧市人民政府了解到,《南寧市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近日印發實施,南寧市將全面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落實市、縣(區)、開發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的管理責任,力爭到2022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覆蓋全市縣、鄉、村道的“路長制”管理體系。
根據《實施方案》,南寧市將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加強農村公路養護,按照“縣道縣養、鄉道鄉養、村道村養”的原則落實管養責任,提升養護路況水準,農村公路中等及以上路率達80%以上。
今年6月底前,縣(區)、開發區制定出臺縣級“路長制”實施方案;年底前,縣(區)、開發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三級“路長制”工作機構、組織框架、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全市縣、鄉、村道“路長制”組織管理體系覆蓋率達50%以上,其中,“四好農村路”示範(或達標)縣覆蓋率達到100%;到明年6月底前,覆蓋全市縣、鄉、村道的“路長制”管理體系全面建成。
根據《實施方案》,南寧市將建立路長公示機制。每條農村公路均應劃分責任路段,並在公路起終點或分界點處、公路建築限界以外、適當醒目的位置,統一規範設置“路長公示牌”,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應包括:路長、專管員、養護員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管轄路段以及工作職責等內容。
同時,南寧市將建立日常巡查機制。各級路長及路長辦應適時組織對“路長制”工作執行情況開展巡查,及時處理或交辦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養護公益性崗位工作機制。鄉、村道可採用群眾性養護方式進行養護。縣路長辦可根據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的管養路線及里程規模,設立農村公路養護公益性崗位,具體負責鄉、村道路基整理、路面清掃、雜草清除、疏通水溝等日常養護工作。
在督查考核方面,市、縣(區)、開發區將“路長制”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績效考核範圍。各級路長辦加強對“路長制”執行情況的日常考核,定期通報考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