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推行河湖長制“有名有實有效”
來源:廣西日報  |  2021-07-12 10:09:06

  原標題:持續推進河湖面貌改善獲2020年度國務院督查激勵 我區推行河湖長制“有名有實有效”

  ●2020年全區52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Ⅰ—Ⅲ類)比例實現100%,排名全國第一

  ●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地表水環境品質前30名排名,廣西入圍9個市,2021年一季度入圍城市增加到10個,保持全國第一

  ●實現江河湖庫河湖長制全覆蓋,共設立各級河湖長2.9萬名

  本報南寧訊 (記者/覃文武)桂林兩江四湖、南寧邕江、柳州百里柳江、梧州蒼海湖、河池下枧河等美麗河湖,已成為壯美廣西的靚麗名片。記者近日從自治區政府督查室獲悉,我區持續推進河湖面貌改善,河長制湖長制“有名”“有實”“有效”,為此獲得國務院督查激勵:自治區推薦的柳州市鹿寨縣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獲2020年度國務院辦公廳督查激勵通報表揚,2021年在安排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時適當傾斜,並給予1000萬元獎勵。

  據了解,我區大力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河湖管理保護成效明顯,實現“水十條”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三連升,2020年全區52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Ⅰ—Ⅲ類)比例實現100%,分別比2019年和2018年提升了3.8%和5.8%,排名全國第一;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地表水環境品質前30名排名,廣西入圍9個市,2021年一季度入圍城市增加到10個,保持全國第一。

  自2018年6月,全面建立河湖長制以來,我區已建立起由各級黨政主要領導任總河長的“雙總河長制”和五級河湖長制組織體系,實現江河湖庫河湖長制全覆蓋,共設立各級河湖長2.9萬名,西江、柳江、鬱江、桂江設立自治區河長,流經的市、縣、鄉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擔任轄區段河長,全面推動我區河湖管護機制創新——

  強化黨政統領,高位推進河湖長制走深走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將河湖長制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納入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黨政正職政績考核、年度重點督查;自治區兩位總河長及四位自治區河長以上率下,開展巡河調研,部署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現場協調督辦重大問題;頒布了4個總河長令,持續深入推進“河長巡河”“河長治污”“清四亂”“河湖劃界”“岸線規劃”“美麗幸福河湖建設”,推動解決系列重難點問題。

  強化協同作戰,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制度優勢。各級河湖長既當指揮員又當戰鬥員,深入一線,統籌推進水資源管理、水域岸線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六項任務,推動整治銷號河湖“四亂”問題8000多個,基本實現“動態清零”。漓江、南流江、九洲江、欽江等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現“大見成效”目標。

  強化法治思維,建立健全河湖管護長效機制。頒布實施廣西水污染防治條例,賦予河湖長法定職責。建立“河湖長+檢察長”“河湖長+警長”等工作機制,2020年檢察機關發出檢察建議書243份,立案查處246件,移送司法機關查辦案件37件。

  此外,我區把“美麗廣西”建設和鄉村建設一體化推進,實化細化美麗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評價標準和認定程式。2020年基本建成了40條(段、個)美麗幸福河湖,2021年計劃建設100條(段、個)美麗幸福河湖。

編輯:楊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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