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全域旅遊促進條例草案提請初審 推動旅遊發展全域化
來源:南寧日報  |  2021-07-13 14:15:00

  本報記者楊盛 

  依法興旅、依法治旅,推動全域旅遊新發展。

  記者7月12日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獲悉,由市文廣旅局負責起草的《南寧市全域旅遊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請常委會會議進行初次審議。

  《條例(草案)》中有哪些亮點和內容,又將為首府南寧全域旅遊發展畫上哪些點睛之筆?記者對此進行了梳理和採訪。

  緊扣發展實際體現地方特色

  《條例(草案)》中所稱的全域旅遊,是指本市行政區域作為完整旅遊目的地,以旅遊業為優勢産業,充分利用區域內的旅遊資源,整體規劃佈局、優化公共服務、加強綜合治理、推進産業融合,促進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旅遊發展模式。

  全域旅遊發展,受到土地、資金、人才等方面的制約,如何解決?如何深化文旅融合,讓“詩和遠方”更好地牽手?如何消除我市旅遊市場存在的問題,為遊客營造良好的旅遊環境?

  《條例(草案)》堅持問題導向,體現地方特色,對這些問題都作出了相關規定。“制定條例,就是為了破除影響旅遊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實現旅遊業跨區域、跨産業、跨部門統籌協調發展,推動全域旅遊高品質發展,為我市成功創建廣西全域旅遊示範市及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民族華僑外事宗教委員會主任委員梁新蓮介紹,該條例聚焦我市全域旅遊高品質發展,突出了南寧市發展全域旅遊需要保障和促進的內容,將極大地促進南寧旅遊從“景區旅遊”向包括景區、城市、鄉村在內的全域旅遊轉變。

  據了解,《條例(草案)》共六章四十二條,內容分總則、規劃、産業促進、服務保障、監督管理和附則等六部分,具有較好的操作性。如對旅遊各類規劃編制及規劃間銜接事宜作了具體規定,有利於健全全域旅遊發展頂層設計;對用地保障方式和供地模式進行了規定,有利於破解當前全域旅遊項目用地瓶頸問題;對全域旅遊人才引育進行了規定,有利於促進全市全域旅遊專業人才的培育和引進;對加強財政資金投入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作了規定,有利於推動全域旅遊發展及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投入等。

  明確發展原則加強頂層設計

  近年來,我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大力推動全域旅遊發展,取得了較好成效。因此,《條例(草案)》明確了促進全域旅遊發展的基本原則,即促進全域旅遊發展應當突出地方特色,堅持生態優先、資源整合、産業融合、綠色發展的原則,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

  在加強規劃工作,做好全域旅遊頂層設計方面,《條例(草案)》對全域旅遊發展規劃編制、多規銜接和規劃評估等內容作了規定。特別是第八條明確規定,編制全域旅遊發展規劃應當突出地方特色,堅持可持續開發利用自然生態和歷史人文資源的原則,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規劃相銜接。編制國土空間規劃、交通規劃等規劃時,應當充分納入旅遊促進要素,在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保障旅遊項目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需求。規劃中涉及旅遊相關方面的內容,應當徵求本級旅遊主管部門意見。

  推動産業融合提升服務品牌

  産業融合不負詩和遠方,《條例(草案)》鼓勵支持旅遊與相關産業融合發展,鼓勵發展旅遊文創産品、紅色旅遊、會展旅遊、節會旅遊、康養旅遊、體育休閒旅遊、研學旅遊、夜間旅遊、酒店住宿、鄉村旅遊、科技旅遊等,通過大力促進旅遊與會展、商貿、教育、文化、體育、康養、農業農村等領域的融合發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旅遊品牌,培育新型旅遊業態,提升多元化、多層次的旅遊消費需求。

  針對我市全域旅遊發展存在的問題,《條例(草案)》分別從全域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保障、土地要素保障、資金保障、智慧信息服務保障、交通保障、集散與服務中心建設、停車設施建設、自駕旅遊服務保障、旅遊廁所建設、旅遊應急救援服務保障、人才保障、全域旅遊宣傳推廣等方面作出了規定,完善全域旅遊服務保障體系,提升全域旅遊公共服務功能,優化全域旅遊發展環境。

  全域旅遊發展需要營造良好旅遊環境,依法興旅、依法治旅是全域旅遊發展的內在要求。《條例(草案)》還對旅遊標準化管理、投訴與聯合執法機制、高風險旅遊項目和特種設備旅遊項目經營規範、監督檢查、行業自律、旅遊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等作出了規定,進一步規範全域旅遊市場管理,維護旅遊者、旅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編輯:楊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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