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首次制定生態環境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
來源:廣西日報  |  2021-07-26 09:53:22

  日前,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該廳與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以下簡稱《指導標準》)。這是我區首次單獨針對生態環境事業單位制定崗位結構比例指導標準,旨在為全區“在推動綠色發展上邁出新步伐”提供人才支撐和隊伍保障。

  《指導標準》對我區生態環境系統事業單位崗位類別、等級、結構比例以及設置程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內容進行了明確和規範。與之前生態環境行業事業單位適用的崗位結構比例指導標準相比,此次的指導標準實現了較大突破。

  圍繞生態環境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不盡合理、評聘矛盾較突出等問題,《指導標準》明確,適當提高生態環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中、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在單位層級方面,根據生態環境系統實行垂直管理改革的新情況,原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統一納入設區市管理,按設區市屬的結構比例執行,專業技術高級崗位結構比例由10%提高到了20%。在單位類別方面,在自治區部門直屬單位層級分別設置了科研單位和其他單位的結構比例,其中,科研單位專業技術中級崗位結構比例由40%提高到45%,高級崗位比例由33%提高到40%;其他單位專業技術中級崗位結構比例由40%提高到45%,高級崗位比例由33%提高到38%。

  《指導標準》強調,要進一步擴大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用人自主權。允許事業單位結合實際,對空缺的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崗位向低等級崗位順延使用,以解決單位人員隊伍結構不合理的矛盾。支持主管部門統籌設置和管理崗位,對規模小、人員少、分佈較分散,或專業領域相近、人員交流頻繁的生態環境系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可統一組織制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在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限額內,統籌設置、集中調控、統一管理。

  《指導標準》要求,崗位設置結構比例要向高層次緊缺人才傾斜。對具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或承擔國家級重大科研攻關任務等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可提高5個百分點;對具有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人才基地,或承擔省(部)級重大科研攻關任務等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可提高3個百分點。(廣西日報 記者/羅琦 通訊員/楊檣)

編輯:楊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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