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發佈關於嚴格落實疫情常態化交通防控措施的緊急通知,要求相關單位進一步強化“人物同防”,牢牢守住疫情防控交通防線。
通知要求,各單位嚴格執行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和定期核酸檢測制度,在各陸路口岸、港口碼頭、汽車客運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檔案,對相關重點人員每天上、下午各進行1次健康監測,對高風險崗位人員每隔1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其餘一線工作人員每週檢測2次。
在交通運輸場站和城市公共交通防疫方面,暫停駛往中高風險地區的省際客運班線,對於途經中高風險地區的車輛,禁止中途停靠。暫停終到或中途停靠中高風險地區的包車備案業務。
在港口和船舶口岸疫情防控方面,各引航機構和港口企業在船舶進港作業前,採取“非必要不登輪”措施,嚴格控制登輪人員數量,對未按要求進行個人防護的嚴禁登輪。國際航行船舶需經海關檢疫,並取得檢驗檢疫證明材料後,船舶公司或船舶代理出具船員健康承諾,方可開展裝卸作業。嚴格控制國際航行船舶船岸交流活動,除生産生活必須和緊急情況外,船員不得上岸。
在陸路口岸疫情防控方面,按照“人貨分離,分段運輸”的原則,採用非接觸式交接模式,在陸地邊境口岸定點卸貨。加強冷鏈食品包裝消毒,嚴格查驗進口冷鏈食品海關報關單據及檢驗檢疫證明,禁止承運無法提供進貨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廣西日報 記者/吳麗萍 通訊員/周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