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廣西印發《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廣西個體靈活就業人員憑身份證就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減證便民政策。
根據《通知》規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不論是否具有廣西戶籍、是否在廣西居住,均可憑身份證(不再需要提供戶籍或居住證)在全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同一參保時段不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復參保。
《通知》還明確,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辦理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後一直未繳費,如其曾經的工作經歷可按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及以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南寧晚報 記者彭媛媛 實習生陳春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