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自治區高院舉行司法救助金集中發放儀式,集中向4個案件的7名司法救助申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共計38萬元。今年1—11月全區法院共向2280名困難申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4466.19萬元。
“廣西各級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推進司法救助跨地域工作,特別是加強對發展落後、生活貧困的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幫扶救助。”自治區高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全區各級法院積極與黨委政法委、財政、民政、社保、婦聯、殘聯等多部門溝通協調,推動構建廣西司法賠償聯動機制平臺,形成“政府支持、部門負責、相互聯動、社會參與”的國家救助保障體系。特別是在關愛困難婦女、兒童兩類弱勢群體方面,專門針對婦女、兒童、殘疾救助申請人開展救助幫扶、心理疏導、關係調適等服務,著力修復受損害社會關係、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
今年,自治區高院制定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自治區級司法救助資金使用分類量化的實施細則》,將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案返貧,孤兒或事實無人撫養的兒童定位為生活特別困難類型,給予高達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6倍的司法救助金;還專門規定了對身體多處殘疾的殘疾人,每多一處傷殘上調20%傷殘賠償附加系數,有效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廣西日報 記者/王春楠 實習生/黃柯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