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出臺粵桂協作優惠政策 鼓勵吸引廣東企業人才助力廣西首府鄉村振興
來源:南寧日報  |  2022-08-12 10:28:31

  原標題:南寧出臺粵桂協作優惠政策 鼓勵吸引廣東企業人才助力首府鄉村振興

  記者從南寧市粵桂協作辦公室獲悉,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關於新發展階段東西部協作工作的決策部署,日前,我市在自治區粵桂協作優惠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南寧市實際,制定出臺《南寧市粵桂協作優惠政策》(以下簡稱《優惠政策》),在産業發展、項目建設、人才引進、民生保障等多個領域提出獎勵、補貼政策,鼓勵和吸引廣東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南寧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工作,推動粵桂協作邁上新臺階。《優惠政策》適用於在上林縣、馬山縣、隆安縣3個粵桂協作縣(以下簡稱3個協作縣)投資的廣東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優惠政策》聚焦農業産業發展,明確對落戶3個協作縣,且符合南寧市農業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申報條件的廣東企業,給予優先認定,並在認定後一次性獎勵30萬元。此外,凡通過農産品“圳品”評價,允許使用“圳品”標誌的企業,憑證書或文件可申請獎勵資金6萬元,同一企業通過“圳品”評價農産品數量較多的,每增加1個産品給予1萬元的獎勵資金。針對企業用地,在不改變土地性質的前提下,各類産業用地均可以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使用土地。

  《優惠政策》明確了製造業企業項目補助。包括在3個協作縣新引進的鼓勵類製造業項目、普通技術改造項目均可按照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實施整生産線、整車間、整工廠智慧化改造項目且設備投資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按照設備投資額的10%、15%、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被認定為國家級、自治區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對被新認定為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

  在民生保障方面,對在3個協作縣興辦符合條件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給予床位建設補貼、床位運營補貼;對到3個協作縣創辦就業幫扶車間的廣東省引進(含廣東籍)企業,按照吸納脫貧家庭勞動力情況給予企業帶動就業補貼。此外,《優惠政策》還鼓勵廣東省的銀行、保險、非銀行支付機構等金融機構在3個協作縣新設縣級分支機構並設置固定網點,同時給予相應補助。

  《優惠政策》還設置了多項獎勵措施。對廣東省上市公司將公司註冊地及稅收解繳關係遷入3個協作縣且滿1年的,連續三年按公司對南寧市經濟貢獻的60%給予獎勵。對在3個協作縣新入駐且租用電商産業園區開展營業、分撥處理及倉儲用房等業務的廣東電商及快遞企業,給予前兩年免租金、後三年補貼租金50%的場地補貼。在3個協作縣投資項目,符合《南寧市重大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規定申報條件的,優先列入市級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並優先申請列入年度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對獲評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四星級旅遊飯店、廣西五星級鄉村旅遊區、廣西五星級農家樂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

  此外,在3個協作縣以外的南寧市其他粵桂協作項目可參照該政策執行。(南寧日報 記者胡光磊 實習生邱靖雅)

編輯: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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