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寧市創建廣西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 到2025年基本完成轄區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建設
《南寧市創建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印發,部署推進全市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建設工作,明確建設總體要求、建設標準、實施步驟、評定程式和保障措施,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轄區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建設。
《方案》提出,2022年南寧市至少完成1個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試點縣建設工作,總結經驗、完善標準;2023年至少新增3個(1縣1城區1開發區)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建設,2024年至少新增3個(1縣1城區1開發區)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建設,到2025年基本完成轄區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建設。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結合實際,有序推進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鄉鎮(街道)、標準化管理村建設。
另外,要對標國家和自治區河湖長制工作要求,緊緊圍繞組織體系、基礎工作、主要任務、全民參與、督導考核、創新建設等六個方面的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建設標準,2022年9月至2025年開展組織實施,2022年至2025年完成建設評定。
《方案》還明確了縣級河長制辦公室組織河長會議成員單位開展自評,市級河長制辦公室組織初評,自治區河長制辦公室組織評定的流程。實行百分制,評分95分及以上的評定為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同時明確,凡被中央和主流媒體曝光河湖突出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在河湖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水域岸線等方面發生危害河湖健康重大事件的,調出全區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名錄。
為紮實推進廣西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創建工作,《方案》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加大獎懲力度、加強宣傳引導等四方面給予保障。從2023年起,將河湖長制標準化管理縣建設納入河湖長年度激勵考評,對河湖長制工作在全市綜合評價排名前四的縣(市、區)、開發區,給予縣本級及所轄1個鄉鎮(街道)激勵;排名5—8位的縣(市、區)、開發區,給予其所轄的1個鄉鎮(街道)激勵。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進行約談、通報。(南寧日報 記者郭少東 通訊員趙一潔 盧明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