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在廣西率先推行大型灌區渠係河湖長制
來源:南寧日報  |  2023-02-27 11:10:00

  原標題:我市在全區率先推行大型灌區渠係河湖長制

  《南寧市大型灌區渠係推行河湖長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印發,在全區率先將大型灌區渠係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納入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方案》明確,按照行政區域與渠係分佈相結合、分級管理與屬地負責相結合原則,南寧市建立起覆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的渠係河湖長組織體系;建立責任明確、協調靈活、制度健全、運轉有效的渠係管理保護體系,統籌加強渠係與湖庫管理保護;結合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開展渠係突出問題集中整治,綠化美化渠係岸線,實現灌區渠係運行安全、節水高效、管理科學、生態良好的總體要求,確保糧食安全,促進鄉村振興。

  在管理體系建設上,《方案》提出要建立灌區渠係河湖長體系,明確灌區渠係河湖長職責。全市大型灌區渠係河湖長制工作在市第一總河長、市總河長領導下推行。灌區管理單位及縣(市、區)、鄉鎮(街道)水利部門按渠係分級設立專管員。各縣(市、區)、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灌區河湖長對轄區內渠係周邊環境管理、治理和保護負直接責任,向上一級河湖長報告重大事項。

  在日常監管巡查上,《方案》明確灌區管理單位負責強化管理,延伸服務,對渠係工程及其建(構)築物落實人員到位、責任到位、巡查到位和管理到位,確保灌區水利工程安全、行水暢通、高效運行。

  在行政區域內落實渠道保護、岸線暢通、渠水禁污、景觀建設責任;在沿渠村屯落實渠係日常巡查、垃圾管控、監管保護責任制,保障渠道輸水暢通和岸線環境整潔。按照“誰設障誰清理、誰排污誰治理、誰佔用誰拆除、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堅決治理亂佔、亂建、亂排、亂毀壞等問題,確保問題早發現、早處置,保障渠道及周邊環境良好。

  在生態環境保護上,《方案》明確建立通村公路跨渠橋梁安全日常監管責任制,及時發現危橋隱患,採取安全應急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同時,將渠道岸線綠化美化納入利用渠堤道路建設縣鄉村公路項目之中,加強落實保潔機制,按照行政區域分段落實渠係日常巡查和清理保潔網格化管理,構建自然優美、人水和諧的渠道岸線,促進水美鄉村建設。(南寧日報 記者郭少東 通訊員甘林玉 盧明發 實習生黃文濤)

編輯: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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