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詐騙分子群發短信也是犯罪 檢察官提醒:兼職擦亮眼 勿成“兩卡”犯罪“工具人”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3-08-08 10:31:17

  據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消息,暑假期間有學生想通過兼職賺取零花錢,卻被詐騙分子誘騙淪為“兩卡”犯罪“工具人”。檢察官提醒,暑假兼職需提高認知和辨別能力,找兼職工作一定要擦亮雙眼,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落入詐騙陷阱,更不要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

  17歲的小黃是一名學生,在刷短視頻時被評論區的一則“廣告”吸引——發短信就能掙錢。經了解,小黃得知短信為一條點擊連結退租房押金的信息,群發100條短信即可獲得25元現金獎勵。小黃雖有遲疑,但在利益驅使下選擇鋌而走險,每天把完成的任務量截圖發給對方領取現金獎勵。沒想到,後來他的手機號被停用了,民警也找上門來。

  喜歡結交朋友的小陸,當鎮上的“李大哥”提出借用手機卡和銀行卡的要求並給予1000元酬勞後,配合刷臉轉賬一筆又一筆。直到小陸的銀行卡出現轉賬受限的情況,“李大哥”又帶著小陸在ATM機把剩餘錢款全取了出來。事後,派出所民警也找到了小陸。

  青秀區人民檢察院在訴訟辦案時證實,小黃因幫助詐騙分子群發詐騙信息,使受害人宋某點開小黃髮來的短信,被詐騙5.8萬元;小陸用自己的銀行卡幫助“李大哥”轉賬、取現20余萬元,這筆資金涉嫌詐騙贓款。目前,這兩起案件還在辦理中。

  檢察官介紹,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窩藏、轉移、掩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大學生、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的詐騙對象,要提高認知能力和辨別能力,才能避免身陷違法而不自知。一是自覺增強法治意識,珍惜自己的信用;二是遇到“刷單”“刷信譽”“刷信用”的網絡兼職廣告時,牢記“不聽,不信、不轉賬”的三不原則;三是遭遇詐騙要立即報警,並將聊天記錄等留存提交給公安機關,以挽回經濟損失。(文 蔡博)

編輯: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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