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情況。
今年3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産條例》經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修訂通過,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訂後的《條例》共六章,分別是總則、生産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産保障、安全生産的監督管理、生産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法律責任以及附則,共六十二條。
據介紹,此次《條例》修訂,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針對問題進行立法,通過立法解決問題,聚焦基層熱點、難點、堵點,結合廣西實際,打造具有廣西特色的亮點條款。近年來,自建房安全保障問題備受社會關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黃耀革表示,原《條例》對自建房安全生産的監管存在空白,無法對經營性自建房進行有效監管,而新修訂的《條例》很好地填補了監管漏洞。
“此次修訂增加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生産監管的規定,要求生産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安全使用建築物,不得擅自改變建築主體、增加荷載和層數等,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黃耀革表示。
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廳長周長青表示,廣西將把《條例》的宣貫與開展第23個全國“安全生産月”活動結合起來,大力推動《條例》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切實築牢社會發展安全底線。同時也將《條例》的實施與安全生産治本攻堅“八大行動”結合起來,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準,加快推進安全生産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廣西高品質發展和高水準安全良性互動,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廣西篇章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文 蔡俊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