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廣西壯族自治區知識産權保護和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10月1日起實施。當天,《條例》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明確全面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的一系列促進措施。
發佈會現場
近年來,廣西持續推進知識産權領域改革,取得明顯進步。此次通過制定自治區綜合性知識産權法規,規範和引導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服務和管理等活動,將全面統籌推進特色型知識産權強區建設,助力廣西推動發展新質生産力,構建高水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在提升知識産權創造與運用方面,《條例》明確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知識産權創造方面的引導職責,規定應當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服相結合的知識産權高品質創造和高效益運用機制,並對建立專利導航制度、發展專利密集型産業、培育産業集群品牌和區域公共品牌、培育植物新品種、挖掘種質資源以及創新育種材料等作出明確規定,推動知識産權與科技創新、産業創新融合發展,提升知識産權創造品質。
在提升知識産權運用效益方面,《條例》明確將知識産權産出和運用作為利用財政資金的高技術産業發展項目、科技計劃項目、製造業重點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等立項和驗收的重要內容和依據;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鼓勵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按照國家規定賦予完成人或者團隊職務成果知識産權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鼓勵和引導將職務成果知識産權按照先使用後付費方式實施轉化,支持把職務成果知識産權許可給中小企業使用,鼓勵對具備市場前景的專利實施開放許可,推動提升知識産權轉化效率;鼓勵建立知識産權轉移轉化機構和交易機構,支持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為知識産權轉移轉化提供價值評估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知識産權融資服務,通過一系列促進措施,切實推進廣西知識産權轉化運用,提高轉化效能。
地理標誌是重要的知識産權客體,為了進一步加快地理標誌資源的挖掘和培育,強化地理標誌運用,充分發揮知識産權制度推動發展特色産業、打造區域品牌的優勢,《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地理標誌資源信息普查,制定地理標誌發展規劃,優化地理標誌培育機制,推動地理標誌與特色産業發展、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傳承和鄉村振興有機融合,推動地理標誌納入國際互認互保清單,支持以地理標誌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申請,加強地理標誌産品全球推介,提升地理標誌品牌影響力和産品附加值。(文/圖 林姍婷)